据新加坡媒体报道,4月22日起,共享脚踏车业者ofo营业执照即日起遭陆路交通管理局取消,ofo在没有执照情况下,不可在本地推出共享脚踏车服务。
陆路交通管理局表示,ofo因没有遵循监管条例,当局在2月14日暂时吊销ofo的营业执照。当局随后在这个月3日发出取消ofo营业执照的通知。
ofo当时有14天期限向当局提出书面陈情,截止时间为这个月18日午夜12点。ofo位于中国的总部4月19日表示,已经递交申述并在积极地同陆路交通管理局沟通。不过陆路交通管理局今天(22日)表示ofo就执照取消一事,并没有向当局提出充分的理由。
新加坡陆交局因此取消了ofo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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