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区2019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的申请报名工作将于4月22日至4月28日期间进行。本次分配房源共计26个小区的3846套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已取得保障资格且未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取得保障资格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保障房摇号配租将在5月16日进行。
具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申请家庭;18周岁以下孤儿;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本次共分配房源26个小区的3846套,其中新配建小区5个共958套。新配建小区包括:全美佳苑505套、弘石湾小区166套、岸芷汀兰苑72套、半岛名邸144套、青年时光城71套。腾空清退的空置房源共21个小区总计2888套。
为实现保障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将本次保障房划分为三类户型,其中:60平方米以下的为A类户型,60(含)-80平方米的为B类户型,80平方米(含)以上的为C类户型。本次分配A类户型3443套、B类户型229套,C类户型174套。
1-2人户保障家庭填写“A类申请表”;3人户保障家庭填写“B类申请表”;4人户及以上保障家庭填写“C类申请表”。每个意向只能选择一个小区,每个小区可选一个或多个户型。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19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19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符合优先、轮候批次配租的家庭,须提供符合优先、轮候配租条件的相关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公共保障房租金缴纳采用差额缴纳的方式,即承租人按照其承租房屋的市场租金核减政府补贴后的差额部分缴纳租金。
政府补贴标准分为3个档次:
A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80%补贴;
B类:收入在低保标准和0.8倍可支配收入之间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9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30%补贴。配租房屋面积小于家庭应保障面积的,按照实际配租面积核算租金。
C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给予租住面积30%补贴。租住保障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补贴。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百姓: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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