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化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线索,征集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2019年5月31日。
举报电话:80959315或80959316。
信函请邮寄:兴化市马桥路19号 财政局315室
电子邮件请发送:xhsgzb@163.com。
特此公告。
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专项治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通过对各类资产使用管理情况的清理核查,进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堵塞管理漏洞,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出租出借及处置管理,建立公平、公正、法治的市场环境。
工作内容包括:一是核查资产基本情况。
1.对办公用房、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在建工程等各类有形、无形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统计。要求做到核查全覆盖,无论资产属于哪一种类型(办公设备除外)、所有者是谁、产权结构如何,只要是在本镇管辖范围内,均应纳入核查范围。
2.对各类资产来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资产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3.核查各类资产台账登记情况。
4.核查资产用于抵押、担保情况。
5.其他应核查的各项资产。
二是核查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1.出租出借房屋土地、自然空间资源等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座落位置、权属情况、面积、账面价值等)。
2.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内部管理制度。
3.同意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会议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是否按公开程序招租,有无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5.合同签署情况。
6.承租/借用方情况(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
7.租金收取和入账情况等。
三是核查非经营性资产使用情况
1.办公用房面积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多处办公室、虚设办公桌等问题。
2.资产闲置情况。
3.行业协会商会、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个人占用本单位资产情况。
4.在建工程竣工后是否存在未办理使用手续,由建设方占用或自行借出,未按规定移交的情况。
来源‖兴化政府网
综合‖兴化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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