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雷三忠涉嫌受贿、贪污案,邓允武涉嫌行贿及职务侵占案。
海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北海市中医院三十余名干部职工到庭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雷三忠在任职期间受邓允武请托,保住其担任公司法人的北海银穗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银穗公司)名下闲置土地不被北海市人民政府收回。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过程中,雷三忠利用职务便利,为邓允武的公司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1213万元。
2007年,雷三忠与另外两人共同出资成立广西北海润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润来公司),以该公司名义与国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产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土产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并与土产公司串通,通过诉讼规避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达到过户目的,以200万元的价格非法占有土产公司4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被告人雷三忠在明知该土地使用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过户的情况下,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使土产公司名下的土地顺利过户到润来公司名下,后雷三忠与润来公司其他二人将该土地以1800万元价格转卖给他人,各分得600万元赃款。
同案中,被告人邓允武在担任银穗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雷三忠等人职务上的便利,将银穗公司原本应被政府收回的26亩闲置土地变为私有,并以每亩18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将收益中的1213万元行贿给雷三忠,因行贿取得的非法所有归个人所有,又利用自己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职务便利,将属于公司的土地收益836.4万元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
被告人雷三忠(右)、邓允武(左)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雷三忠、邓允武查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雷三忠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又伙同他人侵吞数额特别巨大的公共财物。邓允武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国家工作人员,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又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土地收益,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海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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