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但是有的时候却并不是那么可靠。河北某地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赵大姐在当地四年前用辛苦赚来的全部积蓄缴清了房款,现在眼看着就要收房了,开发商竟然说当年的房子没有建。
2018年10月份的时候,开发商通知赵大姐和当时同一时间楼盘的认购者,赶紧去售楼部拿一个什么通知函,结果通知函上写着要赵大姐等人退款,说是政府的原因,因此赵大姐等人的房子没有建。
赵大姐一家交完房款之后,都是租着房子住的,就等着有一天搬到新房子。通知函显示,要求当时的购房者解除合同,在上面显示的日期之前办理退款手续。赵大姐想不通的是,既然房子没有建,为什么几年来开发商从来没有通知他们。
而当时预定房子时候的单元、房号,现在建起来的小区都在,为什么会说没有建。而且16年、17年时候开发商还通知赵大姐他们去参加年会。同样被坑的200多名购房者涌到了楼盘讨要说法,开发商的回应透出不容商议的霸气。
这些被坑的购房者明确表示要房子,五年前他们买房时是4960元一平米,而现在该楼盘的房价是原来的3倍。当初赵大姐付的全款45万多,还不够现在的首付。而本来属于赵大姐他们的房子,已经全部被卖出去了。
其实,同款的操作在西安也出现过,令人震惊的是买卖合同竟然被法院判决无效。不过律师表示业主可以再次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差价和损失。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毁约可以,但是要付出足够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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