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费者张先生买到问题奔驰车维权四年未果,事件经报道后引发关注,宁波市场监管部门昨晚回应介入调查。今天下午4点多,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张先生奔驰车维权事件的情况说明。说明如下:
新闻媒体报道的张先生奔驰车维权事件,经我局初步调查核实,该车为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3月31日在宁波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入,价格为96.8万元,型号为梅赛德斯-奔驰2996CC小轿车S 320L 汽油型,车辆PDI检查单等手续齐全。因汽车使用中出现问题,张先生分别于2015年7月22日和2016年3月3日两次向我局投诉。虽法人组织购车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但我局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当时双方分歧较大,且该用户不愿接受车辆全面检测,无法查明问题原因,协商不成,故我局终止调解,并建议该用户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近期,我局也关注到有关汽车质量和服务的相关投诉,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汽车销售行业的监管。如发现有违法线索,欢迎致电12345/12315举报。
事件回顾:
宁波市民张先生2015年3月30日全款购买了一款奔驰S320L豪华版轿车,裸车价96.8万元。没想到,车子开了不到三个月发生大大小小问题12项:车子两次无法启动、发动机漏油、两个前轮“吃胎”报废等等,四年里,他多次维权无果。昨天,张先生开着贴满红色维权标语的问题奔驰车找到宁波利星奔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再次进行维权,仍没有得到4s店正式答复,事件经曝光后引发关注。昨晚11点多,宁波市场监管局作出回应:他们已关注到张先生奔驰车维权事件,并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局正在对宁波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调查。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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