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电视里面有包拯出现,除了肤色、脑袋上的月牙之外,最让人难忘的,就是他在开封做府尹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情。看电视里面的包拯,觉得此人实在是威风,什么官都敢杀,连皇帝的事情都敢过问,让我们好生钦佩。不过看得时间久了,不免会有点疑问:包拯敢这么干,固然有性格正直不怕死的原因,但是能插手这些事情,那恐怕他的官职是很大的吧。可是开封府的府尹,听起来也一般,像个县令一样,难道这里面另有玄机?这个时期的包拯,他的官衔和丞相差了多少级别呢?
其实开封府的府尹是个很大的官职,在北宋的初期,所有的皇帝在继位前,都曾经做过这个官职。宋人不立太子,但是能够做到这个位置上的,后来基本都做了皇帝,后来这个官职经常由亲王来担任。由储君担任的时候,这个官职就是有实权的,但是由亲王担任的时候,这个官职是没有实权的。这个时候,朝廷会另外选派一位非皇族的官员,去处理实际上的政务工作,这就是权知开封府。
这个官职的名字看起来有点奇怪,那它有什么玄机呢?其实这个官意思就是,暂时调某个官员去这里做府尹。也就是说,这个官职是临时的,而且带有一定的目的由皇帝委派去的,做完事后就会被召回。那我们说的包拯,其实压根就没做过府尹,因为他既不是储君,也不是亲王,所以他只是做了一个管事实的“权知开封府”。那个官职是什么级别呢?如果是由储君来干这个工作的话,那他的官职就是一品的,但要说别人的话,那这个官就是从一品,或者是二品。包拯在担任这个官职的时候,是从二品,其实已经算是高官了,因为在当时正一品的都是些虚职,虽然名头大,实际上没有实权。
王丞相的官职有是个什么情况呢?其实那时候已经没有了丞相一说了,而是用宰相来称呼。宰相在前面的朝代里,权利非常大,有的时候也被成为是丞相,就是那种内政军事一把抓的存在。但是到了宋朝,为了制衡宰相的权利,先是将它的职能就分配到了枢密院和三司那里,于是宰相的权利一下子被削弱很多,后来又出来了一个参知政事的官职,也是用来制衡宰相。不过即便是被削弱,宰相依然是当时的一品大员,而且是有实权的那种,至于制衡它的另外的官员,基本都是从一品。
所以虽然宰相的权利被分化,还有官职和它分享权利,但是它却依然是朝廷里面最有权利的职位。不过相比于它的巅峰时期,这个阶段的宰相并么有军事大权,只有内政上依然有着巨大的权利。所以包拯的官职固然高,但是说到底只是个从一品,而宰相却是个一品的官。不过因为是临时派去办差的,这个权利也够大,如果是高官犯了事,也有权利办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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