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4月1日起,新的增值税发票政策正式实施!开发票必须按照新规执行,会计收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要立即退还,否则损失还得由自己来承担。以下内容十分重要,请大家务必学习到位。
发票新规:12种发票不能再报销
1、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2.收到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
3.收到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不能报销!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不要拿去报销。
4.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比如你买的是茶叶,开的却是办公用品不能报销!
5.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
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等。
6.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
是否存在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遇到这种情况,必须退回。
7.成品油发票没有这三个字不能报销!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普通发票(卷式)无此要求。
8.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
9.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条就明确规定,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10.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完全虚开发票)
11.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报销!
12.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划下重点!
会计在收到发票的时候一定要重点检查7个方面!
一、发票有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二、税率适用是不是对的?
三、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是不是相符?
四、笼统的开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发票一律不行!
五、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一律不行!
六、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外加盖上发票专用章,A4纸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
例如:在文具店里,买了一些签字笔、笔记本和书架什么的。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才行!
七、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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