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销,不少商业地产项目在销售时承诺会每年返租,这让不少市民信以为真。可是,实际情况是,很多开发商的承诺就是一张空头支票,承诺返祖无法兑现。
市民王先生在2015年购买了一套商铺,从当时王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看,商铺面积为二十多平米,房款为三十二万多元。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之所以购买该商铺,在很大程度上看中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时的返租承诺。
王先生告诉记者:商铺的总房款约为40万,前三年可以从总房款里面抵房租,从第四年和第五年按年头每年一次性返租金。减去三年的租金之后,总房款为三十二万多元。交钱之后,王先生与开发商还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委托经营协议更加明确从2018年五月开始,每年要向王先生返还租金。可是,已经一年多过去了,王先生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返租。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王先生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财务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目前商贸城招商不理想,很多铺位处于闲置状态。所以,没有足够资金返还业主。
同时在委托经营协议中还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年后,开发商可以按照签订协议时的房款回购该商铺。但是,开发商工作人员现在表示,因为没有资金也不能按照之前的约定回购该商铺。
住建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是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可见,该开发商的销售方式涉嫌违规。律师建议,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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