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濂溪区东方俊园小区住了不少经商的业主,因生意上资金周转的需要,有些业主办理了房产抵押贷款。都说商场如战场,不乏“兵败”人。生意亏了,无力还债,有的业主当初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最终被拍卖,由此衍生了新的矛盾:前业主欠缴物业费,新业主不明就里,遭遇停水,而物业服务企业欲就此收“约束金”,达到让新业主陪自己起诉前业主的目的。
物业服务企业的这一做法遭到了新业主的反对。几天前,东方俊园小区906室的新业主通过网络投诉小区物业,“我这套房子是通过拍卖拍来的,以前的业主欠费,跟我没有关系,凭什么要我交担保(约束)金呢?不交这笔钱就不给通水,太不合理了。”4月15日,浔阳晚报记者找到东方俊园小区物业——九江市鑫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谈到906室新业主的投诉,该公司饶经理颇为抱屈:“前业主欠缴了3年多物业费和水费,906室大约在2018年初就停水了,大约在今年2月份被拍卖。物业管理人中间也换过,我们接管小区后也联系不上前业主。我们还了解到该套房屋的拍卖公告里并未明示前业主欠缴的7000多元物业费该谁承担。”饶经理还告诉浔阳晚报记者,在找不到前业主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希望新业主配合起诉前业主,所以想通过收取一定的约束金来制约新业主,“前不久,市区房产部门、小区物业、濂溪区五里街道南湖小区社区、新业主,四方齐聚社区协商此事。当时,我们初步达成一致协商意见:新业主支付3500元的‘约束金’给物业,与物业公司共同起诉前业主,等前业主欠缴的物业费到位后,我们再退给新业主3500元。但是,没过多久,新业主儿子打来电话说其父母年纪大了,不该答应出这个钱。”
“市区房产部门、东方俊园小区物业、社区以及新业主这四方确实是在我们社区进行了协调,当时小区物业也确实表示只要新业主先交一部分钱,并配合物业起诉,物业就可以为其开通自来水,而且等前业主的物业费到位后就可以退还新业主所交的这笔钱。”南湖小区社区的廖主任介绍,“没想到,物业又来电说,906室新业主的儿子不同意。对此,社区也没办法。”
浔阳晚报记者随后从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前期濂溪区住建局已派人员参与协调处理此事,该房屋为法院拍卖所得,且该房屋交易中未就欠缴物管费、水费(二次供水)等费用进行约定。根据物业行业属地管理原则,该局已要求濂溪区住建局继续调处,“如物业公司确有违规行为,我们将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浔阳晚报记者 陈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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