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昆明有个地方特别火爆
每天从早到晚都有人在排队
排队长达30余米
场面壮观堪比春运
大家通过图片先来感受一下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在电动车最后两天的上牌照时间里,昆明市各大办理点均“人满为患”,上牌照人数爆炸式增长。本周以来,前往昆明市各个注册登记点办理业务的市民人数激增,每日日均办理量均超过1万起,是前期日均办理量的5倍以上。
4月12日晚,交警三大队
4月13日,交警六大队
办理电动车落户的市民排到了
小菜园立交
扎堆落户非标车
排队“大军”影响交通
4月13日十点,小菜园立交桥下的学府路上聚满了排队办理非标电动车落户的市民,虽然有协警在维持秩序,但由于排队市民太多,还是占据了一个车道,不但影响了周围车辆的交通,还堵塞了路边的公交站台。
排队的市民告诉记者,由于14日是办理期限的最后一天,又是周末,所以大家都赶着来办理,很多车主甚至是凌晨四点就来排队。
记者在交警六大队内看到,
办公区的院子里已经停满了电动车。
民警告诉记者,
昨晚他们一直加班办理到十二点,
共办理了13000多辆电动车落户,
昨天也是提前上班为车主进行办理。
三万余辆电动车未落户
今起启用预约单缓解决扎堆落户
针对这两天市民们扎推办理
电动车落户的情况,
4月13日天下午4点,
昆明市交警支队专门召开了通报会,
介绍了近期办理落户的情况,
以及为了满足广大车主的落户需求,
将于今天启用电动车登记申请表,
缓解目前扎推办理落户的情况。
市民在预约后,
需在预约凭证载明的
3天有效期内
前往开据凭证的交警大队
进行办理
持预约凭证在有效期内上道路行驶的,执勤民警核实后不会对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行为进行处罚。
从4月13日起,各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对非机动车落户登记办理进行预约,市民可前往各注册登记点申请预约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
1
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发放时间为
4月13日至4月14日17点
2
申请表有效时限为3天
请根据预约单上标注的时限到大队落户
3
4月15日后
持有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
且在有效期内的车主上路
免于处罚
关于电动自行车“落户”
下面小编归纳总结了近期最常见的问题
为大家集中解答
1.须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种类?
①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②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已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绿色的号牌),不再另行办理登记。
物联网防盗号牌
2.办理地点?
主城区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县区各交警大队办公区及外设便民点。
详情见下图(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3.办理时限?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
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14日。
工作时间:
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工作日,周六周日、节假日均可办理(具体时间看上图)。
4.办理是否收费?
所有电动自行车落户为免费办理。
5.办理所需材料?
本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办理,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之外,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车辆合格证原件、电动自行车。
材料不全的往下看↓
6.发票和合格证丢失的如何办理登记?
对于购车时间不长的、车辆较新的,申请人需到经销商处重新补开购车发票;购车时间较长的、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后予以办理登记。
7.持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如何办理登记?
(一)购车时间不长,车辆较新的,告知申请人到经销商处重新补开购车发票。
(二)购车时间较长,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可参照购车发票遗失《申明书》进行书写。
8.“二手”电动车如何办理登记?
提供购车发票和购车协议(凭证),以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进行注册登记。
9.2012年《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时已办理过落户手续的车辆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需要重新办理。
10.电机更换的如何处理?
车架号核对无异常的,由申请人就电机更换情况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保证该车为其本人合法所有,予以办理注册登记。
11.是否可以代办?
可以,代理人应当提交的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
12.发票上未填写电机号与车架号的
(二)购车时间较长,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可参照购车发票遗失《申明书》进行书写。
其他热门问题↓
13.关于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是否能按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
电动自行车是指使用电力作为驱动的两轮非机动车,三轮或者四轮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不能按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对于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根据国家标准(GB7258-2017)属于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对于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注册登记后,属于摩托车的,还应当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摩托车的限制区域行驶。
14.办理过物联网号牌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能上路吗?
根据国家标准(GB7258-2017)的相关规定,三轮、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对于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注册登记后,属于摩托车的,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摩托车的限制区域行驶。
15.可折叠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办理注册登记?
只要是使用电驱动的两轮车辆都应当按照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因此对于代驾、快递等使用折叠电动自行车的,应当于2019年4月14日以前到我支队各大队办证点办理注册登记。
16.“合标”车现在可以办理登记注册了吗?
从4月1日起,凡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在我市公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均可在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置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进行办理。
17.电动自行车“落户”咨询服务电话是多少?
0871-63058413
18.“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者有没有什么约束?
4月15日开始,我市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市民如发现违反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生产、销售行为的,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871-67429578或12315。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将严格执行“新国标”。届时,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方能办理注册登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对相关违法行为,昆明交警将严格查处!
怎么处罚?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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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对于在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现场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一律扣车。
2.驾驶新购买且不在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对于在4月15日后购买的,按照未注册登记车辆上路行驶处500元罚款,违法一次查处一次。
3.驾驶新购买并在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但未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新购车一个月内的办理注册登记;超过一个月的,现场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处罚。
4.驾驶外省、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我市辖区道路行驶。现场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处罚。
5.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扣留电动自行车。按照一般程序,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处500元罚款。
4月15日起
昆明交警将开展
电动自行车秩序专项整治
对相关违法行为
昆明交警将处罚款并扣车!
还没预约的要抓紧了
来源:掌上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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