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4月1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期为2019年4月12日,实际发行规模为8亿元人民币,最终票面利率为7.50%。
阳光城此前公告披露,该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2019年4月12日,利率询价区间为6.00%-7.5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阳光城表示,此次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阳光城此前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公司债券,其中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第四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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