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4月12日消息,针对君辉环保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君私签转让协议违规担保、子公司合同纠纷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纳入失信执行人事项未及时披露,证监会对此开出罚单。
据调查,君辉环保存在以下三项应及时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1、2018年,君辉环保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君以君辉环保为担保,未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私签《股权转让协议书》。
2、2018年6月15日,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判决君辉环保全资子公司河北布鲁弗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及劳务费1875万元。
3、2018年8月至10月期间,君辉环保及实际控制人陈君、董事王玉石先后被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三项事项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和法规在全国股转公司制定的平台及时披露。
对此,证监会天津证监局对君辉环保开出罚单。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4-11/1554974015_317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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