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易涝积水点整治,迅速开展汛前检查,做好城市安全度汛工作。
通知要求,4月20日前,各地完成排水防涝汛前自查。要加大对辖区县(市、区)易涝积水点整治工作督导力度,已开工的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在今年汛期前完成整治;未开工的要抓紧开工,确保年底前排查出的易涝积水点清零。汛期前不能完成整治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邯郸5个重点城市,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易涝点整治。石家庄市、保定市要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的未开工项目了解原因、加强调度,确保近期全部开工建设。
通知强调,各地要全面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责任,立即着手制定2019年汛前检查工作方案,围绕排水防涝工作机制建设、设施巡查维护、应急管理、易涝区段整治等逐项查找不足,盯人、盯事、盯效果。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能在汛期前整改的问题必须完成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汛期要安排专人盯守,确保安全。
要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相应程序和处置措施,保障应急抢险顺畅高效。强化抢险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应急抢险能力。城市内涝灾害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设区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将内涝灾害基本情况、原因、应对措施等报省住建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省监控反馈的城市内涝灾害信息和相关舆情通报,设区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反馈。
(燕赵都市报 记者刘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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