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9 23:01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舜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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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义乌商家戴某诉巴基斯坦籍外商塔尔哈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在设于义乌国际商贸城的宁波海事法院(义乌)巡回审判庭开庭审理。这是当日宁波海事法院在义乌国际商贸城挂牌成立巡回审判庭后开审的第一案,同日该院还成立了“宁波海事法院一带一路纠纷诉调对接义乌中心”。
该案因一批水钻未按约在印度清关而引发。原告戴某委托被告出口145件水钻到印度,价值39.9万余元。印度对水钻进口管控严格,原告认为,如果被告不能在限期内清关,要退还支付的款项。但被告既未按约清关,也没退钱,因此戴某起诉到法院。经审理,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退回原告已支付的18万余元。
据介绍,义乌作为国际性的商贸城市,类似的涉外民间纠纷日益增多。近几年,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义乌及义乌周边地区的海事海商案件数不断增加,5年来共受理相关纠纷430余件。其中,海上货运代理纠纷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解决一直是行业一大痛点。
有多痛?义乌立嘉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华东深有体会。去年10月,孙华东接了一票价值20万美元的埃及订单,货物如期发出,但原本只需2个月就能完成的交易却因收货人迟迟未能取货而产生5万美元的滞港费,公司还为此垫付了6.5万美金的“押金”。后来他向宁波海事法院咨询,才知道如果证据链完整,可以向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拿回被扣押的提单。“真是吃了不懂国际贸易法的亏!”孙华东恍然大悟。
据了解,以往,义乌的企业主和经营户遇到海事海商纠纷,通常是找协会进行调解,协会调解不了的,只能跑全省唯一的海事法院、近200公里开外的宁波海事法院去打官司,费时费力。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章青山说,宁波海事法院义乌巡回审判庭将通过就地办案、公开开庭、调判结合、当庭或集中宣判等方式,巡回审理义乌及周边地区海事海商案件,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海事司法保障。同时,将充分发挥海事审判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加强与义乌货代协会的互动合作,进一步健全符合海事诉讼特点、与国际接轨的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帮助、引导义乌企业和企业主提升风险防范意识、风险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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