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恒云科技购置香港办公、研发用房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控股子公司恒云国际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恒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云科技”)根据业务长远发展需要,拟在香港购置办公、研发用房,本次购置总金额不超过34000万港币。本次购房资金为恒云科技自有资金结合银行授信贷款,公司同意恒云科技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贷款或授信,金额不超过房产总额。恒云科技本次购房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之后,在18个月内办理购房手续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恒云科技董事长具体办理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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