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针对公司分拆子公司申报科创板一事,4月9日,深交所向东港股份(002117)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东港瑞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瑞云”)是否具备分拆上市的可行性等。
4 月 8 日晚间,东港股份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东港瑞云拟股份制改制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符合单独上市条件时,申请在国内 A 股单独上市融资,优先考虑在科创板申请上市,以拓展东港瑞云融资渠道。对此深交所要求东港股份说明在目前分拆上市实施细则和操作规则尚不明确的情况下,东港瑞云实施股份制改制并考虑单独上市的主要原因。并结合东港瑞云的基本情况,说明其目前是否具备分拆上市的可行性,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的情形。
东港股份也需对东港瑞云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上市公司对其初始投资和追加投资的历史沿革、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东港瑞云的持股情况、主营业务、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比例做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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