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2000万借款收不回,“被迫”当上房东,女子:租金一分钱没见到
孙女士在杭州有几家商铺,其中有一间商铺租给了“绝味鸭脖”,可是这家店已经开半年了,自己一分钱都没见到。孙女士说这个商铺在去年九月份她就过户到自己名下了,但是这家店是在10月跟前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但是这家店现在一直是孙女士的,租金难道还要交给前房东吗?
孙女士拿出房产证和绝味鸭脖的租赁合同,房产证上登记时间是去年九月十七号,而绝味鸭脖合同里甲方是一家公司,租赁期限是去年11月到2021年,第一年租金九万多。孙女士说这家店铺不是自己主动购买的,而是被迫当上房东的?
孙女士说当时她投资了2000万给一家借贷公司,但是之后公司还不起钱了,在这种情况下借贷公司说可以把房子抵给孙女士,到目前为止借贷公司还没有还清孙女士的钱,还有两套房产没有过户给她,现在她自己的店铺租出去,开发商却没有告知她,而租金自己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绝味鸭脖店的老板韩先生说,房租第一年九万多,第二年11万多,他和对方签了3年的合同,房东之前跟他签订租赁合同,韩先生表示产权不属于开发商的情况他不知情,如果知道是这样 他就不会租了,随后孙女士和记者找到了开发商的工作人员。
结果对方看到有记者来直接说道:“无可奉告”,这让孙女士傻了眼,之前还说要和自己谈清楚这件事,把房租还给孙女士,这位负责人不愿面对镜头,但是可以私下和孙女士沟通。负责人的意思是,会扣除一部分租金,孙女士表示不同意,她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律师也给出建议,这样的情况开发商是不能租给别人的,因为房产证已经过户给别人了,开发商不可以擅自出租,至于开发商和绝味鸭脖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孙女士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小编想说:这件事的是非黑白已经非常清楚了,开发商拿着即将过户的店铺租给别人,收取租金已经侵犯了孙女士的利益,明知道店铺马上抵押给别人了,还将它出租,这是明摆着坑人吗?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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