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寓性质住宅的孩子上学问题
城建熙园小区的公寓性质住宅(产权证上有住宅也有公寓等字样),能落户吗?孩子2020年夏季入学,还有就是枣庄路小学2020年夏季能开始招生吧? 以上两个问题,谢谢!
东港区公安分局回复:
接到诉求后,督察民警立即与泰安路派出所取得联系,经了解,来信人可以落户。 经东港区教体局了解,按照《2018年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实际入住房产是片区学校报名入学的主要条件,房产性质为住宅(包括住宅性质的公寓),非住宅性质(包括商业和商住两用)的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入学的依据。只要不动产权证明上注明的房产性质是“住宅”,即可申请相应学校的学位。关于枣庄路小学问题,目前该学校已列入2018——2020年城区学校建设规划项目,2020年能否招生,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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