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假期期间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3月31日下午,市委书记齐家滨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现阶段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当前,全市气温迅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特别是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已进入高峰期,易造成森林火灾多发频发,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清明节”和“五一”假期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清明节”和“五一”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森林防火知识专题教育,特别是林区学校要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创新宣传教育模式,融合传统媒介和现代媒体,结合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灭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覆盖广泛、氛围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环境,努力提高师生森林防火意识。要利用“小手牵大手”活动,将防火宣传教育带进家庭,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好全民森林防火教育。
二、加强对学生春游等集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活动开始前要进行有关安全知识教育。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学生自行外出踏青旅游必须有家长陪同,学校经报批后组织郊游、野外活动时要严格落实《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要求,禁止进行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活动。
三、抓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师生员工的用电用火安全教育,对学生宿舍、各种功能室、仓库、校内输电线路等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日照市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
附:
日照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规定,严禁在全市林区野外用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二、禁火区域: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三、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实施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
五、在禁火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管理。
六、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森林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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