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昨天(4月1日)明确表示,并不能保证每位死刑犯“无痛死亡”,这项裁决为一名有罕见医学状况的死囚执行注射死刑清除了障碍。
密苏里州死囚巴克鲁(Russell Bucklew)。(网络图片)
据报导,现年50岁的密苏里州死囚巴克鲁(Russell Bucklew)辩称,注射死刑可能会因他先天性疾病(称为海绵状血管瘤)而导致身体充血肿瘤破裂,从而带来不必要的痛苦。这违反第八修正案,禁止残忍和不寻常的惩罚。
巴克鲁1996年因对前女友及其新伴侣和6岁儿子,犯下袭击、谋杀和绑架罪行而被判处死刑。在最近的法庭文件中,巴克鲁认为他的先天性海绵状血管瘤,如果通过注射致死将导致他过度疼痛,并要求该改用毒气行刑。
保守派大法官戈苏奇(Neil Gorsuch)撰写的裁决中,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的结果,裁定巴克鲁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让他们允许他请求下级法院允许用致命气体处决他。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戈苏奇表示,没有证据表明巴克鲁选择的致命气体替代方案会带来更少的痛苦。
戈苏奇指出,巴克鲁因20多年前犯下的罪行正在等待处决。他认为巴克鲁通过一场又一场的诉讼,设法延期执行死刑。
据悉,在密苏里州,执行死刑可以使用注射或气体,但该州实际上只使用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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