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居民家装修铺地热,损坏楼板,住在楼下的韩女士诉讼维权。经鉴定,楼板修复费用仅为787元,而鉴定费花了5.45万元,几乎是修复费用的70倍。“天价”鉴定费应由谁承担,法院认为单独由原告或被告承担均有失公允,因此法院判决鉴定费由原被告以及装修公司三方分担,其中原告韩女士承担2.6万余元。
近年来,因铺地热造成楼板损坏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些也诉诸公堂,但鲜有进行司法鉴定的。究其原因,因为工程鉴定收费相对较高。本案中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解释了此事的一些情况,当时反复强调了鉴定费用会很高,但当事人坚持进行鉴定。
楼上铺地热损坏楼板
韩女士在旅顺开发区金荣街一栋楼的3楼买了一套房子,杨女士是4楼的邻居。2017年6月26日,杨女士先办理了入住手续,随后找到一家装修公司开始对房子进行装修。
装修公司铲地面铺地热时,造成三四楼之间的楼板损坏。韩女士称,自家房子主卧、阳台两处天花板原有的内嵌钢筋裸露在外,楼板遭受严重破损并穿孔,部分混凝土块悬空。
韩女士称,楼板损坏后,杨女士并未告知过自己或物业公司,反而继续进行装修施工,并试图对穿孔处用水泥等材料予以封堵。韩女士认为楼板损坏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房屋的正常使用,于是她通过物业公司找到杨女士要求协商解决。
杨女士同意赔偿韩女士2000元,但不能满足韩女士的要求,因此双方对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
修复费787元鉴定费5.45万元
韩女士认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等的规定,杨女士的装修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自己造成了损失。韩女士将杨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对损坏的楼板进行修复,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韩女士申请对楼板的损害范围,损害程度、修复方法及修复费用进行鉴定。一审法院通过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大连博爱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称委托要求超出本机构鉴定能力,致使鉴定工作无法继续进行,因此下发终止鉴定告知书。
随后,一审法院通过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大连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两处受损楼板的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并给出了修复方案。同时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修复费用出具鉴定意见书,确定楼板的修复费用的工程造价为787元。
值得一提的是,经认定,鉴定费用总和为5.45万元,其中大连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费用构成为构件安全性鉴定45000元,修复方案鉴定5000元;另外鉴定过程中500元搬砖费也属鉴定费用;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修复费用鉴定费4000元。
“天价”鉴定费由三方分担
一审法院认为,韩女士的房屋因他人原因造成损失,依法有权获得赔偿。但当侵权人同意赔偿的数额多于实际造成损失的数额时,因权利人不予接受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不宜由侵权人全部负担。
因杨女士要求第三人大连嘉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下称嘉能装饰)铲地面铺地热,第三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楼板受损是韩女士遭受损害的直接原因,杨女士应就其私自改造供热管道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应就施工不当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综合考虑本案案情,杨女士应承担40%赔偿责任、第三人承担60%的赔偿责任为宜。
关于鉴定费用负担方面,因杨女士及第三人给韩女士造成的损害经过鉴定机构确定的修复费用仅需787元,小于杨女士在损害发生后同意支付的数额,因此全部鉴定费用要求杨女士负担并不妥当。但又因为韩女士楼板损害是由杨女士及第三人的行为造成,韩女士并非无缘由对安全性提出质疑,虽然鉴定意见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但由此产生的鉴定费用全部要求韩女士自行承担亦有失公允,因此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合理要求各方分担鉴定费用。
法院认为,邻里之间应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对簿公堂虽能达到原告方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目的,但邻里之间亦均付出了较高的诉讼成本。
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女士支付韩女士楼板修复费用314.8元;第三人嘉能装饰支付韩女士楼板修复费用472.2元;案件受理费100元,鉴定费5.45万元,合计5.46万元,由韩女士负担26750元,杨女士负担11140元、嘉能装饰负担16710元。
任何一方承担鉴定费有失公允
一审宣判后,韩女士、杨女士均提出上诉。
韩女士认为,杨女士、嘉能装饰在装修过程中确实对自己的房屋使用造成了影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鉴定无论收费多少,都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不得不支出的成本,理应由杨女士、嘉能装饰承担。
杨女士请求改判由韩女士、嘉能装饰承担鉴定费用,由嘉能装饰承担案涉修复费用。
二审法院认为,楼板修复费用仅需787元,远远小于韩女士实际支付的鉴定费用,因此全部鉴定费用由侵权人负担有失公允。又因韩女士楼板损害是由杨女士、大连嘉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的行为造成,韩女士并非无缘由对房屋安全性提出质疑,虽然鉴定意见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但由此产生的鉴定费用全部要求韩女士自行承担亦有失公允。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从公平原则考虑对鉴定费用所确认的各方分担比例亦无不当。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价格较高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因为铺地热造成楼板损坏的事情时有发生,有些甚至诉诸公堂。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小区业主在装修安装地热时损坏楼板,不仅侵害了楼下业主安全居住的权益,还在一定程度上危及了楼下业主的人身安全。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所以,楼下业主可以协商要求楼上业主停止地暖的安装,并把地面恢复原状,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楼下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要求楼上业主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楼上业主在理赔后,可向施工方追偿。
王金海称,同医疗、亲子、伤残等司法鉴定相比,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价格要高出不少,因此这一类鉴定数量相对较少。但如果不进行鉴定,造成的损失以及需要赔偿的数额则没有依据,这种情况下,法院多会进行调解或要求侵权人恢复原状。本案中,韩女士坚持要求鉴定,可能是从安全方面考虑,担心楼板损坏会影响居住安全。
鉴定机构:
按最低收费标准收的钱
记者与大连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解释,这个案子确实比较特殊,当时已经考虑到将来可能会产生争议。因此接受委托时,他们便向当事人介绍了收费标准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并一再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我们不是按照案件的标的额收费,而是依据鉴定项目收费,因为鉴定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还要进行繁杂的计算。”工作人员说,当时他们和当事人讲明了,这种鉴定收费很高,而且鉴定结果也可能达不到当事人的预期,另外鉴定过程中也有一定的风险,因为鉴定会对建筑产生二次伤害,“法院也进行过调解,而我们不但向当事人说明了有关情况,还发函要求对方签字确认,但当事人坚持进行鉴定。”
对于收费标准,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收费标准都是有公示的,需要收多少钱事先也向当事人进行了告知,鉴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法院全都参与了,“我们是按照公司最低收费标准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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