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在济南实施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对济南市部分学校进行了走访。
校长先当“小白鼠”5年陪餐已经是老规矩
记者了解到,早在教育部规定之前,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的校长陪学生一起吃午餐已经是持续5年的“老规矩”。午饭饭点,山师附小的的孩子们总会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学校的校长刘其彬。“今天的饭好吃吗?”“最近参加了什么活动啊?”“你们对食堂和学校有什么意见,都可以跟我说说。”只要不出差,刘其彬都会出现在学校的餐厅里,和孩子们一起端着餐盘排队取餐。
虽然山师附小地处热闹的市中心,学校周边不乏小饭桌,但山师附小目前在校吃午餐的学生达到全部学生的七成左右,有1000多名学生选择在学校用餐。选择学校餐厅,除了方便之外,更多的是安全、美味和卫生。山师附小从1999年就开启校内小饭桌,至今20年从未间断,这在全市的小学中也不多见。
“孩子们午餐吃的菜品、主食还是汤粥,都是从学校食堂新鲜出炉的,饭菜从出锅到送到教室,直线距离不超过100米,降低了校外配餐在送餐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山师附小学生服务处主任杜剑介绍,校园内南侧教学楼地下一层是厨房和餐厅,现在由一家通过招标确定的餐饮企业负责每天制作和配送。
对山师附小来说,餐厅不只是学生吃饭的地方,还是一处德育教育基地,学校会举办“光盘行动”等活动,教育孩子们节约粮食;在排队取餐、吃饭和送餐盘的过程中,也是对他们自律性的考验。在山师附小系统的其他学校,也都采取了同样的校领导陪餐机制。刘其彬说,看学生的表情和饭量,就能知道他们对食堂满意不满意。
此外,在山师附小雅居园校区,学生开餐的时间是11:50,但是学校要求当天值班领导在11:30就要在学生就餐区随机抽取一份盒餐进行试餐。一方面,是为了全方位掌握各楼层学生的餐量;另外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由值班领导充当“小白鼠”的角色,对当天所有的餐样提前进行品尝。对于可能出现的饮食风险和食品安全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对于菜品的口味等问题,做到了一餐一反馈、一菜一反馈。
技术保障孩子餐桌安全
今日食谱:清炒西蓝花、醋溜土豆丝、红烧肉焖鹌鹑蛋、西红柿鸡蛋汤、米饭,饭后水果是苹果和黄瓜。
奥龙小学的校长尹怡华走进配餐教室,现场排队和领取了一份学生配餐,与学生共进午餐。
校长和孩子们一起吃饭,家长在各自的单位也能随时知道食谱。打开手机,搜索学校的微信公众号就可以全面了解孩子的午餐用餐情况。这在济南高新区的不少学校里都开始变成现实。
此外,随着配餐制度在全市的推行,高新区不少学校就开始推行每月一次的“家长进校体验周”活动。学校向全校家长发出邀请,为家长朋友完全开放校园和课堂。家长自愿报名后,不仅要全程参与一上午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午还要在教室里与学生一起用餐。家长亲自品尝配餐的口味,全面了解孩子们的用餐流程、环境,并做好陪餐记录和意见反馈。
学生:跟校长一起吃饭,开始还有点紧张
“跟校长和老师一起吃饭,开始还有点小紧张,聊天的时候也不知道聊什么,不过现在已经很习惯了,还会聊一些学习无关的话题,这样的轻松氛围确实很好。”大学城实验高中高一学生小孙感慨的告诉记者,从上个月开始,几乎每天都能在学校食堂看到校长郑玉香、副校长郭福祥、副校长张兴卫等学校领导的身影,和大多数学生一样,他们也在排队打饭、就餐,“我们有时候还会专程等着老师们一起坐下吃饭,跟他们说我们更喜欢吃什么菜,让学校的领导反映给食堂,有时候真得就可以在食堂吃到”。
记者了解到,作为一所新建的高中学校,大学城实验高中最近建立了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轮值试尝、陪餐制度,这一创新做法赢得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按照规定,当天值班的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会不定时飞检食堂环境设施及操作人员卫生和饭菜质量,并在每餐前半小时进入食堂试吃,把关饭菜安全。在确认菜品质量和口感合格后,值班领导需要在《每日试吃记录表》上记录下评价意见并签名,之后,值班领导在学生就餐区与学生一起打饭就餐,在融洽氛围中,当面倾听学生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营造出一种师生平等、和谐沟通的生态教育环境。
据了解,和大多数新建学校不同,大学城实验高中的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学校专门组建食堂管理团队,负责统筹安排指导食堂运营、供应服务、食品安全等工作,从源头确保学生饮食健康。为了保证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该校还专门建立了家长食堂交流群,及时听取家长们的意见。
此外,大学城实验高中还设立家长陪餐日,家长可在周末延时服务时,与孩子在学校食堂共进午餐,既缓解了相互之间的思念之情,又保障了家长们对食堂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链接:《新规》施行,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从4月1日起,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开始施行,其中首次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记者在济南多所中小学走访后发现,其实此前已经有不少学校尝试了“校长陪餐制”,此次《规定》的施行只是将这一做法更加制度化。
《规定》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针对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等。
按照《规定》要求,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等制度,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
此外,学校应当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对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记者郭春雨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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