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中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事,不亚于结婚生小孩子,在买房这件事情上人们也是花费了很多的心思,希望能够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毕竟房子可是要陪伴自己漫长人生几十年的光阴的。可是百密总有一疏,刘先生的房子买了已经快要两年了,可是一段时间前刚刚接到的一则通知却令他感觉不可思议直接整个人都呆住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他从房子里搬走。记者听到这里也是纳闷,自己的房子还不能住了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
刘先生告诉记者,房子是15年的时候买的,当时是以比较低廉的价格买入的,开发商给我们的理由是这是单位的福利房,所以价格便宜,我于是也就不假思索的就把房给买了,17年正式入住。没想到这才过了两年多,房管局的通知就下来了,让我们这些楼层里的人尽快从里面搬出去。后来我才了解到我们当初购买的是公租房,本来公租房是不被允许买卖的,是开发商欺骗了我们,我需要开发商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
既然开发商明知道这是公租房,为什么还要不可为而为之呢?记者随后找到了该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对这件事情不是十分的清楚,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项目的负责人,负责人也表示对这个情况不是十分的清楚,并且拒绝出面解决问题。
为了解决问题,记者将这件事情反映给了当地的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双方的诉求就是开发商退还给业主买房的钱款,业主把房子给退回去,而我们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对于这件事也会极大的上心,会努力协调好双方,争取拿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来。刘先生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法表示愿意接受,他也愿意再等等看,事情到这个地方就告一段落了。
感悟
小编想说,买房子是人生中一件不可多得的大事了,发生在刘先生身上的这样一件事情,足够引起我们所有人的重视,希望大家以后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避免上当受骗。公租房是只能租赁不能够进行销售买卖的,希望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掉入开发商设置好的文字陷阱之中。对此,你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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