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3月28日讯 “李法官,我是原告李某,我现位于福州。“我是被告林某,我现位于北京……”日前,在泰宁县法院在线调解室,法官正运用网上在线调解系统,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调解。
2017年,林某因生意需要向李某借款4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林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眼看借款期限到了,林某并未还款,李某在多次催讨未果后将林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多方查找,发现林某目前在北京务工,而此时李某也去了福州经商。考虑到实际情况,为减少双方诉累,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网上开庭调解。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据了解,泰宁县法院在线调解系统能够为当事人提供PC端与手机端两套服务,申请立案、调解、确认、送达全部可以在网上进行,具有跨地域、全时段、办案场所更灵活、送达诉讼文书更为便捷等优势。
今年以来,该院运用微信、QQ等方式在线调解案件36件,平均案件审理时间缩短11天,文书一次性送达成功率达85.3%,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3%。
(廖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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