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12月31日
2018
报告摘要
年度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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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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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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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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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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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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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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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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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国债券总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投资回报状况,可以作为本基金投资的基准。指数的详细编制规则敬请参见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bond.com.cn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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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4日生效,2013年7月8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投资于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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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过去三年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5日,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澳洲联邦银行全资附属公司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澳洲在中国合资设立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2015年5月22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与康联首域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设有分公司。公司中方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4%,外方股东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6%。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执行监事。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并由各委员会包括经营管理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产品审议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协助其议事决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立了固定收益总部、权益投资总部、智能量化与资产配置总部、市场销售总部、产品创新部、运营管理总部、行政人事部、财务会计部、监察稽核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公司旗下基金产品齐全、风格多样,构建了涵盖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的完备产品线。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二十一只基金,包括2只股票型基金、11只混合型基金、1只指数型基金、5只债券型基金、2只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志新先生以参加现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现场董事会会议、进行现场考察及约谈管理层、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10个工作日;独立董事刘颂兴先生以参加现场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现场董事会会议、进行现场考察及约谈管理层、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8个工作日;独立董事刘治海先生以现场考察、参加现场董事会会议、现场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7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公司及基金运作未发生重大利益冲突事件,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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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实施办法》在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监控等环节建立了严谨的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进行公平交易分析,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等进行分析,形成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若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5日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宏观基本面持续走弱,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走低,其中基建投资增速快速回落后在四季度开始企稳,房地产投资增速全年小幅下降,但未来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出口维持较高增速,但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在年底出现快速回落。制造业PMI指数在年底回落至50枯荣线水平以下,显示制造业景气度走低。消费方面,社会零售品总额增速也呈现下降走势。整体而言,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通胀方面,南华工业品指数在10月达到高点后出现大幅下跌,叠加去年高基数影响,PPI全年同比大幅下降。CPI整体维持平稳,对债券市场影响较小。汇率方面,2018年受美联储加息和国内经济下行预期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持续贬值,资本外流的压力加大,四季度美联储释放鸽派信息,并放松了对未来加息的指引,人民币开始转为升值,汇率的压力下降。
货币政策方面,央行在4月份实行降准后,货币政策由紧缩转向宽松,并创设TMLF,根据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并结合其需求,为其提供TMLF额度,货币政策逐步向宽信用方向转变。资管新规下,表内信贷虽然增速较高,但非标到期量较大,融资环境呈现割裂,低评级企业融资难度大,违约事件大量发生,社融增速持续下降。
债券市场方面,受宏观经济数据走弱、社融增速下降和货币政策转向宽松的影响,全年债券市场大幅走牛,收益率持续下降。信用债方面,高评级债券收益率持续下降,而低评级债券违约事件大量发生,压低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
期间,本基金维持了较高的流动性,在投资上主要以利率债和转债投资为主,保持了适度的组合久期和杠杆水平,严格规避信用风险,降低组合的信用风险,受到权益和转债下跌的影响,基金净值出现下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146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14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63%;
截至报告期末,C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118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11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6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宏观基本面来看,经济基本面下行压力仍大。虽然房地产投资增速继续保持韧性,新开工继续维持较高的增长。但随着商品房销售继续走弱,未来房地产投资增速继续下降的可能性较高。而制造业PMI指数低于50的枯荣线水平,消费增速也呈现大幅下降的走势,外需受中美贸易争端的影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维稳经济的基建投资虽然有所企稳,但受制于地方政府杠杆率水平,预计反弹的幅度有限。国内和国外需求双重走弱的背景下,经济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流动性方面,预计央行仍将保持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宽信用的政策预计仍将继续出台。
宏观背景和流动性仍对债券市场有利,但需注意到,目前利率债的收益率已经较低,离历史底部不远,而市场对经济和流动性的预期非常一致,继续做多的空间有限。而转债市场的估值也处于历史底部区域,随着流动性的进一步宽松和债券收益率的持续下降,市场的风险偏好势必会提升,信用债、权益和转债市场的机会在增大。但目前的宽信用环境仍不能与2014年进行比较,因此虽然权益和转债市场有上涨的可能,但持续的上涨仍有待政策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虽然对民企融资政策在不断出台,但经济的下行压力在加大,民企盈利能力下降,低评级民企债券违约事件仍在发生,企业依靠自身可持续能力差,在投资上仍需严格控制信用风险,规避风险较高的个券。
基于上述判断,本基金将保持充足的流动性,保持合适的组合久期和杠杆,积极把握转债的投资机会,在信用债投资上,严格控制信用风险,获取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切从规范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及业务制度。
(2)实时监控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投资决策行为,保证公司所管理的基金合法合规运作,未出现重大违规事件。
(3)监督后台运营业务安全、准确运行,推进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履行反洗钱义务。
(4)监督市场营销、基金销售的合规性,落实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5)加强对员工包括投资管理人员的监察监督,严格执行防范投资人员道德风险的有关措施,规避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6)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关法律培训,提高员工遵规守法意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项的估值小组,主要职责是决策制定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小组成员具有估值核算、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经验。本小组设立基金估值小组负责人一名,由分管基金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基金估值小组成员若干名,由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基金运营部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专人并经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其中基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小组工作的开展。
4.7.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可以提出建议,但不参与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工作。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调整等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业务,由基金估值小组采用集体决策方式决定。
4.7.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未签订任何有关本基金估值业务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的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222,457.55元,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292,732.81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资产净值未达到五千万元,存在连续六十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法规规定向监管机构报送说明报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度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信达澳银管理有限公司在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信达澳银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以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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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4,013,666.72份。其中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146元,基金份额总额1,525,884.87份;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1.118元,基金份额总额2,487,781.85份。
7.2 利润表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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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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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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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1452号《关于核准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自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10日止期间公开发售,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98,670,165.70元(其中A类份额为73,705,329.98元,C类份额为324,964,835.72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德师京报验字(13)第00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98,882,242.73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份额为73,752,087.26份,C类份额为325,130,155.47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12,077.03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份额为46,757.28份,C类份额为165,319.75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2016年6月13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6年6月13日起,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根据2016年6月13日生效的《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信达澳银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下转B2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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