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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保护农民工 滨州市从源头上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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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

滨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位推动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放在关系民生、维护稳定的高度来领导、谋划,特别是在去年底召开的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宇向东明确要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在春节前必须解决到位,拖欠工程款必须拿出双方认可方案。副市长潘青多次作出批示,亲自或委托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先后召开了3次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会议,专题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分析研判可能出现拖欠的苗头性问题,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指导全市工作开展。3月17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完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建立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联防联控8项长效工作机制等问题,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17个。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对2018年的欠薪问题,均由县政府领导同志签订了书面承诺,春节前全部兑现到位。沾化区组建了由29个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组成的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惠民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领导牵头,人社、住建、公安、检察院、法院组成的“一站式”清欠指挥部,全面协调组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省人社厅领导来我市调研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情况。

压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三重责任”。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突出行业管理,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强化企业自律,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了《滨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及其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职责范围,进一步重申了有关要求,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究。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2次专项执法检查,安排组织5个督导组,分别由人社、财政、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领导同志带队,分片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2次督导检查。1月16日至20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又组织了一次专项检查,要求按照在建项目不少于15%的比例进行了随机抽查,实际抽查比例达27.9%,市县联动检查全覆盖,政府投资项目全覆盖。

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欠薪源头治理

强化企业资质监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充分运用资质管理手段,严格招投标企业入门管理,规定重大工程招投标采购和施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需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近几年来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无棣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新建项目审批和管理,对于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停办各类建设手续。邹平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开工手续时,对未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查验证明的,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开工报告。

参加启动仪式领导在签名墙上签名。

强化项目施工现场监管。人社、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行政执法手段,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度和建设单位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检查施工方有没有如期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是否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市住建局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局班子成员、科室包区域、包工程、包县区,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做到对各片区工程项目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对排查出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及时化解。

强化制度保障实施。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实行了施工现场信息公开制度,在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版牌和进行用工管理信息公示,让农民工在欠薪第一时间知道维权方式、渠道。严格“一书一卡”实施,总承包企业负全责,所有工程建设领域里的工程建设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以承建的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办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前,向工程所在地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递交《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严格农民工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企业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后,由委托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划入个人工资账户,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滨城区制定了《建筑业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对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工程造价2%的标准,收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博兴县政府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准备金1000万元。

抓好易欠薪项目的防控。各职能部门把易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不稳定的隐性欠薪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不能正常支付工资、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到提前介入,快速处理。注重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工会、司法设置维权服务台,聘请专职律师给予农民工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引领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人社系统的“12333”、工会系统的“12351”以及“滨州工会信访维稳微信群”和司法系统的“12348”,从预防、保障两方面入手,畅通渠道,全方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加强诚信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3月18日,滨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中南碧桂园·翡丽之光工地举行。现场向企业及农民工发放了《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全市工程建设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自律意识,引导广大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宣传月集中活动将持续至4月中下旬,期间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五进”活动,即送政策进企业、进工地、进村居、进市场、进车站。将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工地作为此次集中宣传活动的主阵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法规上门宣讲、发放政策汇编、张贴宣传挂图、现场咨询等活动,营造全市关心关注关爱农民工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民工领到宣传材料。

建立联合惩戒,让欠薪失信行为无处容身。逐步建立了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信用体系和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把人社部门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人社部门表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守法诚信A级单位58家、先进个人61名。

注重政府诚信建设,积极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历史欠账问题。2018年12月21日,省政府调研组来我市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社会稳定大盘子、持续抓好社会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突出抓好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限期清零、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8年12月24日,收到鲁政办发明电〔2018〕105号通知后,宇向东市长、潘青副市长分别作出明确批示。落实调研组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人社、财政部门积极督促有关县区政府,通过向有关乡镇拨付调度款等方式偿还欠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已偿还政府工程款35558.6万元,2015年底前形成的政府工程款已全部清偿完毕。

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处置欠薪

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13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重点督促落实“一书两金一卡”、用工“实名制”、建筑用工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工资发放公示等制度,共检查用人单位1431家,涉及农民工159248人,为农民工要回工资3880.3多万元。全年工程建设领域共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286起,涉及人数5116人,已化解276起,10起正在按期办理中。阳信县在专项检查中,启用“大调解模式”和简易程序处理相结合,立案调查2起,简易程序处理23起,涉及农民工41人,追回工资40.3万元。

研究制订处置农民工工资欠薪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制订下发了《关于处置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进一步明晰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流程,成立了建设领域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2018年,我市没有发生因欠薪引发的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没有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

加强行政司法的联动,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对违反刑法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恶意欠薪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移交。2018年,向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移交9件,其中公安立案恶意欠薪案件1件。对恶意欠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用人单位受到极大震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传标语

1、关爱保护农民工,工资一分不能少。

2、贯彻1号文件,健全制度机制。

3、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4、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5、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7、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服务农民工!

8、拒绝拖欠,理性维权。

9、工资被拖欠,欠条是关键。

10、支付工资要诚信,按时足额是责任!

11、拖欠工资要清偿,民工权益要保障!

12、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3、关爱农民工,共建和谐社会。

14、农民工打卡上下班,欠薪工伤好维权。

15、工资专户管理好,从此民工没烦恼。

16、平时多学法,遇事有办法。

17、守法走遍天下,违法寸步难行。

18、学好法律知识,捍卫自身权益。

20、实名制管理是个宝,农民工拍手都叫好。

(记者 管林忠 通讯员 步兰兰 毛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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