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文 记者 王春胜/图
中牟一司机与朋友一块喝酒,在明知朋友酒后不能开车的情况下,仍把车交给朋友驾驶,最后这位朋友不但被中牟交警刑拘,自己也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共同犯罪而身陷囹圄。据悉,此案在中牟尚属首例。
3月7日晚上,中牟交警大队民警唐慧超、杨亚飞等人在文通路附近执行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盘查任务,21时57分左右,他们正在对一辆轿车正常检查时,发现后边一辆小型轿车试图倒车,形迹可疑。就在民警准备上前拦下盘查时,该车突然加大油门倒车,撞上了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随即被民警控制。
当驾驶人打开车门时,民警明显感觉到一股酒气。驾驶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5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查,该驾驶人姓潘,现年39岁,系中牟县郑庵镇人。据潘某供述,当晚他和同村的一个朋友杨某以及杨某的一个房屋租户在一块吃饭,席间三个人喝了两瓶白酒,到了20点30分左右,三个人酒足饭饱,杨某的房屋租户回家休息了,潘某从杨某手里要过来车钥匙,两人由潘某驾驶着杨某的车准备到附近的足浴店洗脚,刚上路就被民警拦截。在被民警拦截的过程中,杨某劝说潘某“赶紧倒车”,与后方车辆发生擦碰。
经抽血检测,潘某血醇酒精含量为150.2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潘某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潘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乘车人杨某,明知道潘某已经饮酒,不但将车交给潘某驾驶,遇到交警检查时,杨某还指示潘某倒车,躲避交警检查。中牟交警以杨某涉嫌实施共同犯罪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杨某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
(河南商报编辑 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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