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霍建华、林心如联合起诉宋祖德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因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宋祖德在一审宣判后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林心如霍建华胜诉,宋祖德需要赔偿霍建华和林心如分别10万元整的精神损失费和抚慰金,并且在微博首页顶置2天。 但宋祖德却在微博称没有收到判决书。这次应该信谁的话呢?
是宋祖德真的不知道此事?判决书应该在送去的路上了吧,事务所都将信息在发布出来了。这次宋祖德该长长记性了,胡乱造谣是要付出代价的!
回溯该案件,2017年5月22日,新浪微博用户宋祖德在其个人微博账号“宋祖德”(UID: 1216826653) 中发布了一篇标题为《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的文章,该文章通过偷换“领结婚证”与“缔结婚姻关系”等词汇概念的方式,公然宣扬霍建华与林心如“非法同居”等虚假信息,该文章一经发布便被诸多媒体大量、频繁转载,同时引发了众多网络用户的讨论和评价,对霍建华、林心如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霍建华、林心如随即联合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将宋祖德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一审中,霍建华林心如名誉权案已经胜诉。宋祖德虽然不服原判再次提起上诉,二审还是败诉了。
宋祖德此种行为,对霍建华与林心如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并大大影响其公众形象。此次,霍建华和林心如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网友的大力支持和赞扬!
有网友对他们的行为表示支持,还说:这夫妻二人如此低调都要被诋毁,网络造谣确实太轻而易举了,应该严厉打击那些造谣者!注: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