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进展到了苏大强春心萌动,“我个老年人,要个小蔡怎么了”的剧情关键期,房子加保姆名字,就等于分给她百万身家这件事,逐渐的付出了水面。
也就是这件事,是苏家兄妹和好、并再次站在一条线上的关键剧情。
下面,小编就捋一捋,在这约560万的房款里,谁出力最多,谁获利最大,谁又牺牲最大?
先来算一下,房款来源。卖老宅150万,明成80万,明哲90万,合计320万首付,每月按揭2万明哲付,明玉在明面上没出钱,至多是买老宅多出了20万在暗处。
贷款人家中介直接说了,只能贷7年。因此房贷每个月2万是不够的。
先说苏明玉,她吃亏在了哪,又挣钱在了哪。
明玉用150万,得到老房子和新房子三分之一的继承权。
这房子她不买,有这么庞大的现金流,她去做她行业内的投资,未必就比这个房子赚的少,做事情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认为她的付出最有回报,就否定她的付出。
再说新房子,假设苏大强去世,这老房子作为遗产分给三兄妹,就算平均分每人150万左右吧。
她不亏。明玉是赚了的。
但这期间有一个变数,那就是明玉拿到了老宅,苏大强要是走了,房子会分给明玉吗?还不是老大老二的?
因此,苏明玉可能分不到新房的遗产。但这样她也不亏。
只是一声叹息,苏家大哥工作明玉安排的,二嫂工作明玉安排的,老妈葬礼明玉出资40万,卖老宅150万明玉出,老头被骗6万明玉出,最孝顺也最顾及家庭的也是明玉!外人都看得到明玉的好,可偏偏家人最不待见的就是明玉。
再说苏明成,他亏在哪,又赚在哪。
首先说明成绝对不亏,因为他啃老,一直啃所以等于提前预支收入;
但他因为明玉及自己的作爹离了婚,投资失败,卖了房子,还得去非洲从头再来。因此,明成其实血亏。
无论如何,苏明成都是稳赚苏大强房子的继承人。但资不抵债,抵消不了明成这辈子一个大跟头摔得很惨。
现实中,明成基本就爬不起来了。
一开始首付明哲出了150万,后来明成给了他60万,最后实际老大出资90万,还有每月的月供两万多,家具,保姆费几个月等等,明成出了80万,明玉出了150万但得到了老宅,
再说老大,苏明哲。他亏在哪,又赚在哪。
一开始首付,明哲出了150万,后来明成给了他60万,最后实际老大出资90万;还有每月的月供2~4万之间,10万的家具款,小蔡的保姆费等等,明成出了80万,明玉出了150万但得到了老宅,明哲一直是在赔本的,不愧是老大。
明玉在新房上出得最少是事实,苏家老房卖了,大哥二哥是没有权利再分享的。
新房子,出了最多的钱,苏明哲也只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
因此,算起来,苏明哲的牺牲是最大的。
还有一点,苏明哲给自己挖下了一个大坑。
苏大强,明成,明玉,都成了光棍。苏明哲的家庭,是最幸福,最正常的。
不过,苏明哲除了首付,还房贷以外,还有苏大强的家具、保姆以及自己小家养家糊口还有美国房子的房贷。
说实话,按照苏明哲的收入几乎是所剩无几,就算吴非能够为他分担部分房贷和女儿生活费,两口子的生活也是捉襟见肘,可想代价之大。
而且,房子名字还是苏大强的,他百年以后,财产还是三个子女共有,到时候又是一场官司。
更何况,这个老头子又出了要再婚这一招。
坑来坑去,最后坑了看似最虚伪,最不管事儿的明哲啊!
小编觉得奇怪,老子年岁大了,也没花一分钱,给他住就是,房子写他的名字完全没必要。还得防着他被人骗,百年以后过户又得多交税。这叫蠢不叫孝。
事情闹成这样苏明哲责任最大,哪有点受过西方教育的样子?
小编要是大嫂,房产证名字写老头子,我真不愿意。如果说,7年以后,房款也还完了。老头子也作死了,这房子应有权归谁?
说真的,苏大强不是不明白那个小菜图什么,即使不知道孩子们一说也应该能点醒他。他就是不在乎死后房子归谁,反正现在他能享受有人奉承他就够了。他本质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另外说一句,小编查了一下,苏大强新房,也就是金鸡湖边玲珑湾二区的188平户型,现在价值1350万了……
对于苏家三兄妹,谁的牺牲最大,谁又获利最多,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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