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关于公务员兼职是否违纪的话题多次引起舆论热议,也引发了网友对公务员待遇的讨论。
那么,党员干部下班后送外卖、开专车、借款给他人收取正常利息、出租店面收取租金等行为究竟有没有违纪?一起来看!
公务员下班送外卖是否违纪?纪委官方回应了
近日,一名自称属于扬州市宝应县的网友“乐乐”在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寄语市长”频道留言:
你好,由于生活压力较大,咨询下公务员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是否违纪?
相关截图热传,引起网友对公务员待遇的讨论。
(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截图)
1月16日宝应县纪委在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寄语市长”频道的回复。
1月16日14时许,宝应县纪委在上述网站回复称:
开专车的副镇长被纪委查了,网友却感动了?
2016年5月中旬,安徽歙县王村镇一名副镇长因病导致生活遇困,在滴滴注册成为车主。
这则新闻很快引起舆论热议。
从“法纪”的角度来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此前出现的部分公职人员利用公务员身份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担任独董、董事等行为,确实应该以刚性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
副镇长开滴滴贴补家用被媒体曝光后,大多数网友不仅没有谴责洪升,反而对其表示了同情、理解甚至声援。
一是从事营利活动构成违纪的前提必须是违反有关规定。
二是关于“营利活动”的含义或界定。
“收入低”曾被媒体评为是基层公务员的三大困境之一。
越来越多类似的新闻,也提示我们多关心一下基层公务员群体的生存状态——他们的待遇是否合理?是否有特殊困难?去年,中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就提出,要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顶层设计已有,各地还需尽快细化实施,让基层公务员拥有真切的“获得感”,能够安心、安身、安业。毕竟,“送外卖”“开网约车”,都只是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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