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相关产业发展用地整治作为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协调共同高效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推动助力与展示平台,在优化配置农业相关产业土地资源、提高农业产业的生产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地整治项目治理中的产权安排、组织形式的差异是造成不同模式间效率迥异的制度原因。
本文首先建构了农地整治模式分析的治理理论研究框架,对两种典型农地整治模式的治理要素进行阐述;其次,通过农业产业相关用地在实际发展中的情况进行了创新性思考与总结。通过基于农业相关产业的可持续迅速发展的分析,本文章得到以下结论:首先,基于和理性的创新治理相关理论,以政府或者以农民为主的两种农业相关产业用地整治模式的治理针对主体、治理期间管理权益状况和治理的社会组织与发展形式都存在差异。而从农地整治的产权安排与治理逻辑来思考,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更具独立性,土地处置权得以体现,只是农业产业相关的生产者使用物质资产权仍在一定程度上受法律质量与政府管理约束。
其次,农业相关产业用地作为重要的产业物质资本投入在治理中的社会、管理组织形式。政府主导模式中广泛存在中间沟通与问题处理的代理问题,损害弱势相关群体,及农业直接生产相关的农民的利益。第二,农民自治模式下,农户间的合作体现了关系契约特征,长期相处形成的信任、声誉等促进关系契约的良好运行。同时,不同模式的农业产业相关土地资本的整治交易成本存在差异,这使得物质资本的投入呈现出不规范的特点。综合的看,农户选择农地整治模式的影响因素,农业相关产业对于基础土地资源的使用与整治资产专用性越强、不确定性越高,农户越倾向于选择政府主导模式;反之农户则倾向于选择农民自治模式。反之,农户更愿意选择政府主导模式。
再次,农业相关产业在吸收物质资本投入与获得发展的同时,划分了农户间冲突、农民与企业间冲突、农民与政府之间冲突、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冲突几类冲突形式;从冲突的差异化表现出发,划分了程序冲突、价值冲突、利益冲突、结构冲突四类冲突形式;此外,还依据土地利用冲突的法律表征进行了冲突类型划分。土地利用中管理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被管理者(用地企业、城市居民、农村居民)进行了分析,在界定了他们土地利用的目标以及行为能力之后,总结推演不同主体行为之间的相互影响及结果。城镇化发展中土地资源物质资源的路径构建应该从三个方面出发:(1)优化城市化与农业产业稳定创新发展中的路径,推动社会对于农业相关产业及从业者的物质资本支持及相关的管理,通过物质资本的投入激活农业产业的发展动力;(2)运用发展论的观点,矛盾的曲折上升是农业相关产业发展中的必行之路;(3)遵循"地利共享"的城镇化理念,提升制度质量与农业产业发展对农民生活的推动作用。
最后提出土地利用冲突治理需要五个方面的调整:(1)制度层面与政府管理中,要防止在土地利用中的过多纠葛,建立冲出重铸法治净土的信念与发展;(2)构建沟通协调机制,放松行政管制,解决在农业产业发展中土地基础物质资源沟通机制恶化的问题;(3)对于农业产业相关物质资本投入中的问题建立专业的物质资本固定资产管理团队,对矛盾冲突进行专业处理;(4)推进农业相关产业的物质资本投入立法进程,通过制度优化解决土地物质资源上的博弈无序化;(5)缺失管理中的制度意识,导致了农业产业物质基础本身在利用中的无序化,应当提倡法治精神,重铸社会共识。
总的来说,农业产业土地的治理、利用与开发本就是一个在矛盾系统中的问题,要结合现阶段经济主要的增长点及相关新兴产业的需求进行思考,进行博弈均解的对比,走出一条符合国情并能曲折中发展的道路,在前进的过程不断摸索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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