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国家对农村土地的非法使用都是严格查处。特别是这几年,由于国家出台的惠农政策越来越吸引人,让许多曾经离开农村的人都想再次回到农村去。
于是,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不管是那些占用耕地建设房屋还是使用农村土地建设非农设施的,一旦发现,都将强制拆除。
第一次政策出台:规定农村看护房的规格
在2017年,国土资源部与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对于看护类管理用房、初加工设施用地提出了明确的面积要求,而且要求设立标示牌,接受公众监督,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
其中规定,农作物种植园等可建看房。但是,这类看护房必须是单层且占地小于15平方米;临时性烤烟、炒茶、果蔬预冷、葡萄晾干等农产品晾晒、临时存储、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用地,原则上占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
第二次政策出台:整顿全国“大棚房”
2018年,国家召开动员部署会,将于8月~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
随后,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对京津冀三地进行初步排查时发现,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而购买“大棚房”的人70%以上都是城市居民。
另外,通过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在其他的省份也存在“大棚房”的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等北方城市周边。
什么是“大棚房”?
“大棚房”是指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建设“私家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而农民自己在大棚里建立的小型看护房屋是不属于“大棚房”的范畴。因此,此次的大棚房整治几乎没有影响到大多数的农民。
为期8个月的整治,效果如何?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昨天,全国共发现“大棚房”问题16.8万个左右,涉及占用耕地13万亩。整改工作在各地全面展开,排查出的八成“大棚房”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也就是说,大多数被查出来的“大棚房”都已经完成了整改,但是仍有2成的“大棚房”没有被发现或者是没有开始整改。
目前,距专项行动结束只剩约半个月时间了。所以,我建议各位网友,如果你们那里还有“大棚房”的存在,赶紧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附:全国部分省份举报电话
全国投诉电话:010-59191330 或 12336;
黑龙江省:0451-84216799;
陕西省:029-87366393;
贵州省:0851-87987107;
安徽省:0551-62610942;
长春市:0431-12336;
新疆: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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