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版)
(4)上述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21,348,433.8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930,090.7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902,629,778.82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192,048,121.84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56,278,0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31,255,617.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总体业务运行状态良好,生产运营平稳增长,呈现稳步健康发展的态势,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85,756.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134.84万元,同比增加330.47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2019年财务预算如下:
1、预计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
2、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
3、预计科技研发费用投入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的盈利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期或分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是否配售及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有关具体情况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6、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9、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 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10、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监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债券的发行条件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及方式
3、债券期限
5、发行对象
6、担保事项
7、募集资金的用途
8、发行债券的上市
9、偿债保障措施
10、决议的有效期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7、设立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3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回避表决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日常会议召开等需要,由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国际酒店”)提供相应服务,该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敬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住所: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桂路双星大厦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2346318884Y
双星国际酒店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室内健身休闲服务;游泳馆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日用百货、服装、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由于彩缘置业股东为吴培服及陆敬荣,吴培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敬荣与吴培服为夫妻关系,双星国际酒店为彩缘置业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双星国际酒店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及相关文件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号”文核准,双星新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117,039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1.62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3.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32,427,116.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7,572,876.2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月 10日出具的众会字(2017)第224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109,262.36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5,057.84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项目将依公司实际投入需要逐步开展,由于项目从启动到建成均需要过程,所以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并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存款
1、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存款期满,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得质押。
3、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4、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5、公司上述定期存款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二)理财产品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额度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四、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能够保证本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3)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的决定。
3、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件,对此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且公司为此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使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1
关于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为”)100%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现将进行该笔交易时江西科为原股东柯秋平及时招军所作业绩承诺2018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的基本情况
根据签订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柯秋平、时招军关于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增资入股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收购柯秋平持有的江西科为99%股权及时招军持有的江西科为1%股权的价格合计为8,000万元。同时,本公司以人民币10,000万元向江西科为增加注册资本8,0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金额合计为1.8亿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江西科为100%股份。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协议,对本次收购业绩承诺约定如下:
江西科为原自然人股东柯秋平及时招军承诺期间业绩为 (即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江西科为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 万元、5,000 万元、7,000 万元和10,000 万元。如江西科为在业绩承诺期间实际业绩未达承诺的,柯秋平及时招军将向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根据业绩承诺,江西科为2018年应实现净利润10,0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江西科为2018年度净利润,江西科为2018年度净利润的实现数为:2,047,525.96元,完成的比例为2.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江西科为2018年度净利润的实现数为:402,827.54元,完成的比例为0.40%。江西科为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
江西科为未完成承诺业绩部分,承诺人按照承诺进行业绩补偿。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 “ 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培服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财务总监周海燕女士、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和保荐代表人安宏亮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8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0年8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00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元(CNY 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 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153,390,342.00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6,609,658.00元,其中超募资金2,044,979,658.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393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4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5,790,4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1 元。截止2014 年7月28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93.14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32,060,61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939,377.0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 年7 月28日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第4614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三)2017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6年8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117,03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62 元。截止2017 年3月10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2,427,116.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67,572,876.2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2,117,039.00元,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733,773.58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97,189,610.81元。
(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鉴于公司首次发行和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使用情况及2018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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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续)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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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使用情况及2018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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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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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使用情况及2018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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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31日银行账户余额及募集专户余额差异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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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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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度,对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支出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支出累计2,759,991,486.22元;对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3,819,097.24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累计1,382,980,260.92元;对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546,759,623.59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累计968,810,383.37元。
其中:
(1) 首次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投入自筹资金315,102,774.2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4114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通过保荐人确认,公司于2011年6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11年度支付资金661,920,042.77元,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未支付募集资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资金661,920,042.77元。
(下转B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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