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表示:建筑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
也就是说要通过信息化手段,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来确保建筑工人的权益。
总承包企业必须对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实而负责,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人落实实名制;而分包企业同样要负责并落实。
同时,办法还明确要求建筑工人必须具备如下三个条件,否则就不被许可进场施工
1、企业必须和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符合规定;
2、对建筑工人进行基本施工的安全培训;
3、建筑工人在相关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
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本质其实就是保障建筑工人的切实权益。
伴随着实名制的实施,用工方式也将被根本改变,包工头作为特殊环境条件下的产物,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改革开放初期,城市急速发展,需要大量建筑工人,而城市青壮年劳力缺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成了用人单位的目标,包工头作为满足双方供需而出现,本质就是劳动力中转站。
但是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包工头成为了暴利行业,剥削劳动者的依法所得来中饱私囊,使得建筑工人农民工无法获得自己应有报酬,往往发生讨薪等恶性事件。
而现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筑工人将作为乙方直接和建筑企业直接签合同。建筑工人与建筑企业是直接的劳动关系。
因此包工头要么成立自己的合法公司,要么就只能被架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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