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的时候大张旗鼓地打着学区房、地铁房的名头,等到真正交房的时候却发现当初承诺的学校是一片空地或者改了学校;签购房合同时霸王条款紧随其后,不签就影响网签......近日,“住房315,我们在行动”公益活动收到了不少市民买房“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的遭遇。针对这些代表性的问题,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给出相关回应和购房指导。
林先生是力高澜湖郡小区的业主。林先生说,他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宣传说社区自配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实验学校,并且配备18班幼儿园,36班小学,36班中学,承诺在2019年建成招生。但是林先生自2018年4月份收房以来,学校却一直没有要建的意思。“现在交房已经1年多了,学校那边却一直没有动工,当初开发商承诺2019年小学就可以招生,但是现在连学校的影子都看不着,更别说是名校配备了。”林先生很是无奈。
房子无法网签还将被起诉
2018年1月,计划给儿子购买婚房的济南市民王女士将目光投向了位于历城区的万达文旅城。选了楼盘一期的房子后,王女士在当月27号交付了十万元的房屋定金,并且交了100余万元的首付。为孩子买房本是令王女士倍感幸福的事情,但这种幸福感却在王女士签订购房合同时被打破了。最近几天,王女士因拒签霸王条款将被开发商起诉。
王女士说,2018年11月,万达文旅城售楼处工作人员通知王女士前往售房处签订购房合同。据王女士描述,当时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拿给她厚厚的一叠合同,其中有很多处地方需要签字。“前几页政府统一制定的房屋交易合同我都签的很快,但是看到作为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时,我感觉有点不对劲,这是甲方另加的,因此我签字的节奏就慢了下来。仔细读了其中的几条以后,我感觉有些内容是霸王条款,于是我只在购房合同上签了名,并没有签补充协议。”
更让王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她拒绝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的举动竟影响到了房子的网签环节。她对此感到非常的不解:“政府编写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房屋交易合同,我当时已经签了这份合同。我没有签的只是甲方另加的补充协议,我即便不在这个补充协议上签字也不应该影响到我对房屋的正常购买。”但是,王女士的这个观点却受到了她的置业顾问的反驳:“我的置业顾问告诉我,这个补充协议与购房合同在签订上是捆绑的,不签订补充协议也就意味着没有签订政府的标准合同,我也就不能进行房子的正常购买。”
针对购房者反映的情况,济南市建委房有关工作人员针对开发商虚假宣传的问题给了相应的回复。“在买房的时候,其实我们大部分遇到的都是销售人员的一些口头承诺,有很多并不会落实到购房合同当中。所以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业主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的一些承诺,包括学区房、地铁房这一类的要明确写入到合同里。如果你不明确合同内容,这个就不能作为一个将来维权时有力的证据。”该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造成学校延期交付的原因很多。“之前的时候也确实没有相关的一些约束性的政策。不过从去年开始,济南出台相关政策,住宅小区配套设施比如学校、住宅、商业等要跟住宅楼同步建设、同时交付。 ”该人士说,类似房子建好,学校没影的现象就会得到有效杜绝。
开发商虚假宣传,会有怎样的监管和惩罚措施?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及时督促,房企如果一直没有改进,就会影响到该企业后期的验收等其他问题。
像王女士这样遇见霸王条款的情况,济南市建委的工作人员说,如果购房者发现有很多很明显的条款和政府的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自己的购房意愿相悖,建议购房者先不要盲目去签字,因为只要白纸黑字签上字就要负责任。
“购房者在买房子之前首先要做足功课,要了解你买的这些房子是不是五证都没问题。我们建议一定要先看预售证,因为有了预售证,土地证、规划证等其他的四个证都会有,五证都全了之后,它才是一个合法的产品。”该工作人员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很多业主更多去关注价格,而没有关注合同的条款。其实合同的条款非常重要,一旦购房者签订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之后,以后的维权就会有一些难度。
“有些合同的重要条款,必须要看清楚,比如交房日期、违约责任和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等都要看清楚。如果这些问题都看明白之后,再去签订合同,在将来维权的时候,这就成为了一个契约,一个有力的证据。”该工作人员提醒。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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