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遭非法捕捞的蛸蜞被悉数放生。本文图片均为崇明警方供图
近日,上海崇明警方放生了数百公斤蛸蜞。
蛸蜞是崇明滩涂湿地上的一种底栖生物,和螃蜞、老毛蟹都是崇明地区有名的蟹类水产品。蛸蜞的大螯肉质鲜美,常被用作下酒菜,在长三角地区颇有市场。
作为候鸟的食物和生态链中的分解者,蛸蜞在禁渔期内同样禁止抓捕,但还是有人经不住利益诱惑顶风作案。
蛸蜞(无齿相手蟹)
3月6日晚上,公安崇明分局长兴派出所根据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提供的线索,连夜在长兴创建港开展实地排摸。至23时50分许,警方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何某和周某分别在临时居住地抓获。
经讯问,两人承认了在禁渔期内从事非法捕捞蛸蜞的违法行为,同时交代,这次回港是寻找买家准备出售捕捞的蛸蜞。
执法现场。
按照2名犯罪嫌疑人各自的交代,警方于3月7日清晨先后在创建港水闸内的两条渔船内搜查出藏匿的蛸蜞,共计17个麻袋,计重743公斤,价值人民币9000余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3月13日从警方获悉,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分别被崇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被非法捕捞的蛸蜞于3月7日已被悉数放生。
警方提示: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每年的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上海市黄浦江和内陆所有自然水域(河道)及天然湖泊、崇明区内所有自然水域(河道)进入禁渔期。非法捕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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