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住集团10日发布道歉信称,该集团旗下桔子水晶酒店微信号3月7日发表了推文“这届妇女不行,太浪了…。”,3月8日华住会微信号予以了转载。该推文为营销目的,在标题上博眼球,哗众取宠,伤害了社会大众的感情,违背了公序良俗,造成了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也受到了媒体和消费者的严厉批评。我们意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深感自责,痛心反省,向社会大众真诚道歉。(3月10日《中国新闻网》)
桔子水晶酒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这则题为“这届妇女不行,太浪了…。”的营销文案,很明显是在蹭妇女节的热点,在消费女性,实质上是在贬损女性、侮辱女性,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属于名副其实的低俗营销文案。
从法律角度说,这种贬损女性的低俗营销文案属于违法广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的情形。这决定了对这起低俗营销文案的处理,不能止于商家的道歉,市场监管部门还要依法予以惩罚。
实际上近年来,涉嫌以贬损女性、侮辱女性为噱头内容的低俗营销文案不是个例,相反一直处于屡禁不绝状态。比如,滴滴顺风车性暗示营销广告,绝味鸭脖侮辱女性的“双十一”预热营销海报,房企万科的“春风十里醉,不如树下学生妹”广告语,京东美妆的“不涂口红的你,和男人有什么区别”的包装广告文案……这类低俗营销文案,有的或许是无心之过,有的则是故意、静心策划为之,就是要迎合当下流行的网络“污文化”,引人眼球,增加流量,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
商业营销文案可以出其不意,也可以有新意,但不能一味地追求靠噱头博人眼球,必须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线。对贬损女性、侮辱女性等低俗营销文案必须零容忍,不可放纵,这是全社会应有的态度和共识。
首先,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决不轻饶,这是最关键的。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责令商家下线涉嫌贬损女性、侮辱女性的低俗营销文案,并依据《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对发布贬损女性、侮辱女性的低俗营销文案的商家进行处罚。
其次,有必要提高商家发布贬损女性、侮辱女性的低俗营销文案的处罚标准,提高商家走低俗营销路线的违法违规成本。因为最高百万元的罚款,对财大气粗的企业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差这点钱。而且,与之产生的轰动效应达到的广而告之效果相比较,百万元的罚款更可谓是花小钱办大事。
再者,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应当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惩罚商家,抵制发布贬损女性、侮辱女性的低俗营销文案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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