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房管局2名局长违反了相关规定,万万没想到的是,在退休后被人举报,并受到处分!
前不久,《中国纪检监察报》通报了一起“违反相关规定,并获得收益”的问题: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房管分局的2位局长(原局长林月信、原副局长马晓波)在任时,违反相关规定经商办企业,同时,还参与企业的决策,并且从企业的盈利中获得利益!
据上述通报显示:早在2005年,他们为了提高职工收入待遇,在大家一起商量后,决定向房管局下辖企业“借”30万元,成立一家经营测绘业务公司;
在上述公司正式开始经营测绘业务的半年后(2007年12月),有人提出“这么做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于是,林月信、马晓波等人为了把“借用”的30万元还回去,决定通过全体职工集资参股的方式,凑齐了这30万元,而且还把上述公司转变成股份制企业。
一直到2015年12月,林月信、马晓波以“工资”和“奖金”的名义,从上述公司共领取43万余元!
前不久(2018年10月),已经退休好几年的林月信和马晓波,被龙湾区纪委监委喊回去“谈话”:“有人举报你违规经商办企业,这属实吗?”
2个月后(2018年12月13日),对林月信和马晓波的处置决定出来了,另外,上述公司也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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