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那么多,到底该归谁所有?
我们每天接到的咨询中有很多人因为补偿款的问题起了纠纷,甚至有的亲人都因此互相怨恨。那么这个征地补偿,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也就是说,征地的补偿主要包括这几项。而且依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除此之外,《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还规定了这些土地补偿费该怎么分的问题,比如说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但是实践中,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补偿,而且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这些是对一般土地的补偿分配规定,那涉及到承包和流转的土地,补偿又是怎么分呢?目前我国主要是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而且还得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和适度的原则。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对于这些情况,当事人首先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在转包合同中对这些东西进行约定。
但是没有规定的情况也不用担心,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包方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应当被认定为“被征地农民”。所以也就是说,对于土地的补偿费一般会给承包人所有,也就土地的转包方。但是也不是说接受的承包人就拿不到钱了,在他经营期间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还是应该归他的。这也和上文中说到的法律规定是相一致的。
所以弄清了相应的规定,也就知道土地补偿款是该怎么分了,也就不必因此大费周折,费时费力了。当然,实践中的情况会因为掺杂不确定的因素而变得更复杂,这时候被征收人可以寻求专业的人员进行帮忙!
北京浩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涵盖民商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征地拆迁纠纷、民事执行案件、抗诉案件、互联网诉讼等多个领域。本所合伙人在相关领域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在多年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我们始终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对现有业务精益求精的同时,也顺应市场变化,吸纳更多人才,在新兴领域不断开拓进取。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