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90后男子在刑满释放后,多次在佛山盗窃外地车主的车牌,索得钱财共计330元。日前,佛山禅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阿迪和阿林犯敲诈勒索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偷窃外地车牌后留纸条,通过 QQ勒索钱财
两名90后男子阿迪、阿林刚刑满释放,因手头较紧,想搞点钱花,便重操旧业,做起了盗车牌勒索的勾当。2018年9月12日凌晨,在禅城区澜石红旗村冷冻厂附近,一辆车牌湘M开头的小货车停靠在路边。
眼见四周无人,阿迪、阿林就走上前,阿林负责把风,阿迪则用携带的老虎钳和螺丝刀等工具将车牌拆卸了下来。随后,阿林将一个QQ号写在纸条上,并贴在被卸车牌车辆的后视镜上。当天,阿迪、阿林共盗走3个外地车号牌。
之后,车主张某发现了那张小纸条,且车牌也不见了!于是,他马上根据QQ号添加对方,询问对方是不是偷了车牌,对方很快就回复,要求张某转120元后就会归还车牌。
为了避免麻烦,无奈之下张某只得“顺从”转账了120元,然后被告知自己的车牌藏在附近一个废弃保安亭墙边。
两人索得钱财共计 330元
随后,阿迪、阿林二人故技重施,在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南庄一带,多次盗窃外地车主的车号牌,索得钱财共计330元(包含此前索得的120元)。部分被害人在见到纸条后,马上报警,因此阿迪、阿林二人未能得逞。
2018年9月18日13时许,民警在广州市白云区某村将阿迪、阿林二人抓获归案。2019年1月4日,公诉机关以阿迪、阿林犯敲诈勒索罪,向禅城法院提起公诉。
判决:累犯从重处罚,各判刑 1年罚 5000元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迪、阿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二被告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均属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禅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阿迪和阿林犯敲诈勒索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依法上缴国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采写:南都记者刘军艳 通讯员禅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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