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户口和宅基地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宅基地就是针对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分配的用于建设的集体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不存在继承的情况;但是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归属于个人的,在《继承法》和《物权法》来说,完全是可以继承的,而且不会和户口发生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您是否是农村户口,都可以合法的继承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您的这个权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而且,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您继承房屋的时候,也在名义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也只是名义上的,不会给您发放《宅基地使用证》。
而对于村集体要强制收回您继承的房屋和宅基地来说,也是不合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的。对地上房屋来说,您继承了所有权之后,对房屋的处置权只能由您决定。村委会无权代替您或者强制您做出处置您的地上房屋,这绝对是违法的。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采取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具有不同的属性。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任何人都没有继承权,无论是非农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子女都不能继承父辈宅基地;同时法律也规定宅基地不可私自买卖,一般情况下,父亲去世,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宅基地。
虽然父亲的宅基地无法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私有财产,按照《继承法》和《物权法》是完全可以继承的,因此无论是非农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继承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这样就使村集体无法收回宅基地。正因为 “地随房走”的原则,非农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进而名义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且《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也明确解释说,非农居民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有两种情况,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和房屋。一是你继承的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没有修葺,或者您拆除了继承的房屋,且没有获得政府重建许可,则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是国家或者集体为公共利益需要,在履行相关手续后,有权强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进而拆除房屋,只是需要给您合理的补偿!
所以请大家记住,千万不能让地上房屋坍塌,无论他多么破烂不堪也不要紧,及时维护或修葺就行。除了上述两种情况,村集体强制收回宅基地是不符合《物权法》相关规定的,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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