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周的业余时间对“广东实体经济新旧十条”进行对比梳理,难点不在于两份政策的异同,而在于这些政策出台后实际成效,以及在企业角度,如何能够更多更顺享受这些政策。
为企业求实惠,是决定拆解新旧十条的出发点。
在发布了连载第一篇后,有企业朋友问我:这两份政策最大区别是什么?
首先,能降多低降多低。制造业对广东经济贡献达到30%以上,是当之无愧的头号引擎,在对外贸易遭受困难的背景下,根基不能倒。比如土地使用税额,国家规定的大城市幅度是30元/平方米/年封顶,作为超一线城市,广州一般用地下调为15元,工业用地一档为8元;
中山市工业一档仅为3元,二挡下调0.5元,降幅20%,三挡下调1元,降幅达到50%。
其次,有啥能降都给降,并且形成“组合拳”。比如在为“制造业企业全面减负”的思路上,企业税负分布主要包括所得税、印花税、土地税、增值税等,在旧十条基础上,新十条增加了进项税额退还、对所得税按国家最低5%征收,所得税做到了降无可降。
第三,以奖代税,扶持无下限。比如“境外投资者从境内分配利润在省内再投资”,需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在税收没法下降的情况下,采用奖励方式降低企业税负。中山市奖励比例为2%,实际上等于抵消了两个税点。
广东“新十条”预期三年内对全省企业减负2000亿,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的同时,企业同样关注广东的营商环境。在后面的连载中,我们还能看到政府是如何提高行政效能、节制行政成本的多项措施。
广东怎么干?他省怎么看?如何千帆竞发、百舸争流?
新的省际大战让我们拭目以待。
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两个版本政策的异同(蓝色为实施效果)
“新十条”
粤府〔2018〕79号
(2018年8月31日)
“旧十条”
粤府〔2017〕90号
(2017年8月20日)
一、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同:
1、降低土地使用税额标准。(已平均下降15%-50%,基本无法定下降空间)
2、车辆车船税降低至法定最低。(已总体下降25%,税额全国最低累计减税18亿元)
3、降低购销合同印花税征收标准。(已累计减税2亿元)
4、省内跨地制造业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全国率先)
5、全省契税纳税期限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前。
异:
6、企业所得税率按最低确定。(5%,已达法定最低额)
7、先进装备制造、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电网业在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一年退还89.94亿元)
8、五年内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的给予奖励。(中山市按1000万美元的2%奖励,最高5000万)
一、降低土地使用税额标准,全省到2019年减税80亿元。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省级政府应当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目前,全国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幅度是: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土地等级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一般用地
工业用地
1档
2档
3档
4档
5档
6档
1档
2档
3档
4档
5档
广州2018
15
12
9
6
3
/
8
6
5
3
2
中山2018
10
9
8
6
4
2
3
2
1
/
/
中山2017
12
9
6
4
2
/
3
2.5
2
/
/
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我参照下调后的广州和中山工业用地中位档数计算,假定企业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该企业在广州的年土地使用税为5000*5=25000元,在中山的年土地使用税为5000*2=10000元。
二、车辆车船税降低至法定最低,每年为广东企业减税5亿元,为个人减税13亿元。
经测算,此次车辆车船税减税总体减幅为25%左右,其中与企业有关的货车、挂车、作业车、机械车等,减幅超过80%,调整后的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处于全国最低水平。
三、降低购销合同印花税征收标准,累计为广东企业减税2亿元。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按经营范围分为工业企业、商业及其他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其购销环节应征的购销合同印花税,分别按其销售收入的70%、50%和30%作为计税依据核定征收。
该办法已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的统一下降。
四、广东省总分支机构采取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方式,分支机构就地入库。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七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合并纳税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视为一个纳税人纳税,而汇总纳税仍是两个纳税人,但可以由总机构统一纳税。
汇总缴纳有利于加强总公司或集团母公司对成员公司纳税申报、缴纳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减少下设分支机构不必要的税收成本,实现总分机构收入、成本的集中核算管理,使各成员公司在履行纳税义务方面更规范自觉。
五、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且按最低5%确定。
2018年3月2日,广东发布《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广东省(不含深圳)将统一所得税税负,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各行业应税所得率在税务总局规定幅度内按最低标准确定。
调整后,广东省核定征收制造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5%(全国幅度为5%-15%)。
应税所得率是专门针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纳企业所得税额=销售收入×应税所得率×税率。
因此,应税所得率降低,计算出来的应税所得额就少,应纳税额也随之减少。
六、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予以退还,已退还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近90亿。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对应:一般纳税人在同一笔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在某纳税期间内,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从2018年5月1日起,广东省
一是将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期限内允许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截至2018年10月,广东省税务局已退还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89.84亿元,惠及全省1465户企业。
七、对五年内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的给予奖励。
目前,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我省再投资允许类项目或间接投资鼓励类项目,需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
2018-2022年,我省对外资企业境内利润在广东再投资项目、扩大生产经营、新投资广东鼓励类项目等,凡投资环节对地方财政产生贡献的,省按投资环节产生的省级财政贡献给予奖励,各地还可以“奖上奖”。
例如:《中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规定,从2018年至2020年对境外投资者从我市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增资于自属企业并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且年实际外资增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的,按其实际外资增资金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
原创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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