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台意见征询,住房按照套内面积销售,这个消息搅动了人们的神经。很多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些颇有道理。
这里我想提几个问题供大家考虑。
第一,套内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这是文字游戏吗?
住建部提出的是按套内面积,我们回去看一下我们的房产证很多,都是它的面积是多少?公摊面积多少?也就是一本房产证上的面积是由两种面积组成的,那么以后不计算公摊面积了,只按照套内面积,难道它的面积就是使用面积吗。哦,我们知道其他国家都是按照使用面积来计算所购房屋面积的,也就是实际可测量面积。实际可测量面积并不包含墙体等不可测量的面积。所以套内面积这个说法,看上去有点像玩文字游戏。
第二,已经买了房屋的人,公摊面积是付过钱的。并且被写在房产证上,能因为一项政策的推出,说没就没了吗?
也就是说尽管是不太合理的一种销售行为,但当时的法规认可的情况下,这作为一项产权被记录到个人名下,难道按照新规来看,这项产权就没有了吗?有多少人可以接受平白无故的产权因政策而消失。
第三,按套内面积计算后,有没有规范住宅的公共部分的建筑规范?
不管按照哪种面积销售,最终一个住宅都是由公共面积和套内面积组成的。如果说不对公共面积的物理数据做出规范,那将给买受人带来很多的问题。所以推出一项政策是不是应该考虑到明显相关的问题。
所以这远比开发商是不是对已订合同退款的问题。已经签定的合同,那就按照合同办,这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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