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西安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告,公布西安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和2019年春季市管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的标准免收学费。公办职业高中,学费为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西安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一览表》中规定: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按照市、区、县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另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技工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各学校自主确定,并向当地价格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各学校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等行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来源: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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