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河街道办事处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中心片B4-6等地块规划修改》于2018年12月下旬完成中间成果会审,现根据《温州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方案》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19年2月11日---2019年4月4日(共3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温州市永强南片区天河单元,北侧为庄泉西路,西侧为金泉路,东侧为永强大道(规划永梅路),南侧为永丰西路,交通条件良好,总用地面积约为2.75公顷。
(区位图)
地块编号及地块界线、地块面积修改
规划修改后,将原控规B4-6-2、B4-6-3、B4-6-4地块重新划分,调整后为B4-6-2、B4-6-3地块,B4-6-2地块面积为8349平方米,B4-6-3地块面积为9361平方米;B4-6-1地块和B4-6-5地块界线保持不变;B4-6-2为商业用地,B4-6-3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B4-6-1地块和B4-6-5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各个地块控制指标详见“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地块停车泊位应满足《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及规划管理规定》(温市规[2017]83号)及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的要求,并鼓励提高。
(分图则(修改后))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详细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8年4月4日
公告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www.wetdz.gov.cn/、http:// wzup.wenzhou.gov.cn
天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浙南经济总部大厦8楼
邮编:325025联系电话:86839939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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