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概说☆☆☆
一、选择题(单选、多选)
1、刑事法。在刑事法与民事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刑事法。刑事法是关于犯罪的侦查,认定以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实现的法律。刑法规定犯罪,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故属于刑事法。
2、实体法。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实体法。
3、公法。在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中,刑法属于公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不一,但一般认为,刑法属于公法。
4、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形式刑法是指从外形或名称上(形式上)便可得知其为刑法的法律,刑法典与单行刑法即是。
5、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国内刑法是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刑法。
6、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也适用强制方法,但刑法规定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刑罚是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7、《刑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8、我们可以将刑法的任务概括为保护法益,保护的方法是禁止和惩罚侵犯法益的犯罪行为。惩罚是手段,保护是目的。
9、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现实与可能发挥的作用。刑法的机能: (1)行为规制机能(2)自由保障机能 (2)法益保护机能。
10、刑法体系: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二、主观题(简答、论述、案例分析)
1、广义的刑法与狭义的刑法。广义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2、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与效力的刑法,刑法典便是普通刑法。特别刑法指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的时候、特别的地方或特别事项(犯罪)的刑法。一般来说,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属于特别刑法。香港、澳门、台湾刑法仅适用于中国的特别地,也可谓中国的特别刑法。
3、正式的刑法解释,即由被授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刑法解释主要指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4、刑法解释方法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又分为: (1)扩大解释(2)缩小解释(3)当然解释(4)反对解释(5)补正解释(6)体系解释(7)历史解释(8)比较解释(9)目的解释。
5、刑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5)其他法律的保障。
【单选题】
1、下列属于刑法的基本机能的是( )
A:自由保障机能 B:维护社会秩序的机能 C:惩罚犯罪的机能 D:保卫国家的机能
【正确答案】A
【解析】刑法具有两个基本机能:第一,法益保护机能,指刑法具有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的机能。犯罪是侵害或威胁法益的行为,刑法禁止和惩罚犯罪,是为了保护法益。第二,自由保障机能或者人权保障机能,指刑法具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的最先来源是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
2、现代意义的渊源是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1791年的《法国宪法》与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
3、为了保障人权,不致阻碍人民的自由行动,是人民实现能够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必须实现明确规定犯罪与刑罚。
4、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国家的重大事务应由人民(公民)自己决定,各种法律应由人民自己制定。
5、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平等保护法益;平等地认定犯罪;平等地裁量刑罚;平等地执行刑罚。
6、罪刑相适应原则:(1)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2)思想基础:缘于因果报应观念,是适应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 (3)刑法目的:预防犯罪,刑法的裁量应当有利于预防犯罪。基本内容:(1)刑罚与罪质相适应 (2)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3)刑罚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这三者的作用也不是等同的。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应当是直接体现社会危害程度的罪质和情节,而不是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只起次要作用。而且,作为量刑考虑因素的人身危险性,只有在本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审判机关裁量刑罚的时候,才有意义。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新《刑法》第 3 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2、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禁止类推解释;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罚。
3、类推解释:需要判断的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似时,将后者的法律效果适用于前者。
4、《刑法》第4条规定了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平等适用刑法,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化。
【单选题】
1、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 )
A:自然法思想 B:三权分立学说 C:心理强制学说 D: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正确答案】D
【解析】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国家的重大事务应由人民(公民)自己决定,各种法律应由人民自己制定。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
1、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国刑法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适用的问题。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涉及对国内犯(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与国外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的效力。刑法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国外犯的适用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3、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中国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适用保护管辖原则。适用保护管辖原则有3个条件限制(即有限制的保护管辖原则):(1)危害中国国家和公民利益(2)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之上(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
4、普遍管辖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采用普遍管辖原则主要是为了防止国际犯罪。
5、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可分为积极承认与消极承认。我国采取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1、国内犯,就是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犯罪,对于国内犯,我国刑法采取了属地管辖原则。一般情况下,只要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就适用我国刑法。我国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2、刑法的时间效力所解决的问题是刑法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其内容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与限时法效力。
3、刑法的溯及力,也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
4、《刑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即从旧兼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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