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市南区贵州路5号地块成功出让,总建面2.03万㎡,最终被青岛地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底价2.07亿竞得,成交楼板价10675元/㎡。
地块信息:住宅占地5812㎡,建面12785㎡;产权型人才公寓占地646㎡,建面1421㎡;零售商业占地2374㎡,建面5224㎡;划拨部分为铁路用地,占地393㎡,建面865㎡。
出让文件显示:
(一)竞买人须具有至少一条轨道交通工程线路投资建设的经验。
(二)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日内,先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安全承诺协议》(协议上传交易系统公示),再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人应在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各阶段书面报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核,经审核合格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建筑、装修、景观等设计必须满足地铁相关功能的要求并服从地铁集团对地铁站的调改,其中与地铁车站结合的地下室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地铁使用年限100年。
(四)竞得人应遵循地铁优先的原则,服从地铁工期安排,根据地铁1号线工程进度安排,2019年4月底地铁1号线贵州路站车站基坑结构完工,地铁集团移交竞得人该地块约30%的场地,可在此之后进行地块不与地铁车站结合部分的施工;到2019年12月底,地铁1号线贵州路站车站主体与附属土建结构完工,地铁集团移交竞得人该地块约80%的场地,竞得人可进行与地铁车站结合部分的施工;到2020年9月底,地铁1号线贵州路站车站主体与附属全部完工,地铁集团移交竞得人全部场地。为保证地铁1号线如期开通,若竞得人工期滞后,地铁集团有权对影响部分自行建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若地铁建设工期发生改变,竞得人的施工组织应无条件配合调整,确保地铁顺利开通。
(五)竞得人根据市地铁办要求在地块内无偿为地铁1号线代建共约864.7㎡(分摊土地面积393㎡)的地铁设施。设施竣工经过市地铁办验收后,竞得人无条件配合办理该地块内地铁设施权属登记至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六)若因不可预见因素,为保证地铁1号线如期开通需征用该项目土地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征用,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七)若竞得人未能按上述条款要求执行,市地铁办有权责令其停工或停业整改,待整改完成并经市地铁办复查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或经营,停工、停业期间一切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本地块产权型人才公寓建设和销售要求以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意见为准。
(九)根据地铁1号线施工的实际情况,土地成交后,按照地块现状交付给竞得人。
(十)为保障南侧居民通行和消防通道,竞得人开发建设时,须按规划方案要求保留地界内南侧现有绿地及通道,不得进行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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