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归案,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树仔镇政府部门往在逃人员门口喷涂“电诈逃犯户”,此举引发争议。2月3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树仔镇发布“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该封信落款为中共树仔镇委员会、树仔镇人民政府。
信中称,全面打响巩固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成效攻坚战,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上级部署,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2019年2月10日前涉案人员不到案的将启动三个一律:一律停水、停电;一律在涉案人员房屋前后左右喷上’电诈逃犯户’红色字样;一律冻结涉案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身份证、银行卡。”
信中还提醒,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千万不要为了亲情而置法律不顾,动员自己在逃亲人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选择。”
官方:部分做法不妥已予以纠正
2月15日,电白区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证实了该封信和网传给在逃人员家喷涂“电诈逃犯户”字样图片的真实性。并称该举已取得初步成效,有多人被成功劝投或抓获。“具体工作是树仔镇方面在负责”。
2月16日零时,电白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茂名市电白区1月起追逃麻岗、树仔两镇的电信诈骗刑拘在逃人员,截至2月14日止,电信诈骗逃犯到案总数75人,其中投案自首45人。整治行动中,其中7户重点诈骗户均有家庭成员是涉诈骗证据确凿的刑拘在逃人员,且其家人拒绝承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追逃。当地基层组织联合民间反诈同盟对这些重点诈骗户采取了警示措施。
消息称,基层组织在执行工作过程当中,有一些不妥当的做法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议论,已予以纠正。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三个一律”都已予以纠正。
律师:此举涉嫌侵权
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有银认为树仔镇此举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刑责自负原则,举措不能对家属进行株连,不能对在逃人员家喷涂“电诈逃犯户”字样,虽然在逃人员是犯罪分子,但在逃人员家属如果不是犯罪分子,喷涂的字样对在逃人员家属有侮辱性,侵犯在逃人员家属人格权,而信中所提的“冻结涉案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身份证、银行卡”,侵犯在逃人员家属的财产权。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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