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开发建设原本是一件好事,但在西安市东郊读书村有一个疑似“违章建筑”的纺渭路综合市场,目前正在进行二次翻修和扩建。可近日却有位村民实名举报称,这个市场从2003年占地开始至今都没有取得土地审批手续。
2019年1月28日下午14时,记者在西安市东郊读书村的纺渭路综合市场。看到市场大门半开着,市场门口一排门面房及道沿却门庭若市。春节临近,都是附近的村民在采购年货,走进市场内看到二次翻修和扩建的主体建设已经完成,目前还没有完工。
市场的隔壁就是读书村,记者在村民处了解到,该市场所用的地方是读书村九组的土地,占地近20亩。早在2003年被一位耿姓商人(该市场的老板)从读书村上租的,合同签订三十年,每亩租金为800元/年。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纺渭路综合市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已悄然运营了十多年之久。
村民告诉记者:“这个市场的老板原来是通过灞桥街办一个领导的关系,把我们的土地租去搞市场,当时说的一亩800元,其中有一年我们村民闹的不行,给我们所占村民的土地每家分了10元。市场已经运营这么多年了,我们普通老百姓也惹不起这些当官的,就给那点钱我们也没有那个心劲在闹腾了。”
当记者在村里了解纺渭路综合市场的相关情况时,有一位男子非常激动的说:“我给你们说,我们被村上这些领导个个都欺负惯了,当年有很多人都不同意租地的事情,市场的老板和我们村上的领导串通好来忽悠我们村民。如果我说的有半句假话,出门就怎么怎么样!”记者见该男子情绪非常激动,就稳定了这位男子的情绪,将大家撒开前往读书村村委会。
记者在读书村村民处了解完情况后,带着村民的无奈和激动来到读书村村委会。村委会的刘书记告诉记者:“纺渭路市场的耿老板确实是租的我们村九组的地,当时是以九组小组集体的形式租给耿老板,并已给村民在村里别的地方进行了土地调整,所以承租的费用为集体所用了,不可能将租地款给村民。”
记者:“这么多年了收取的土地租赁费的去向何在,并且您所说的给村民调整土地有无相关批复和材料。”刘书记:“收取的土地租赁费在财办呢!并且全部用于村上九组的基本建设所用了。至于调整土地的批复和材料,那个时候我还不在村上工作,2009年才在村上任职,这个事情是九组集体的事情,东西应该都在九组哪里,不可能在村上。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得问九组的组长或村主任了。”
记者很疑惑的问道:“九组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小组,难道九组有单独办公的地方。”刘书记连忙说:“肯定没有了,但就是东西应该在九组组长哪里。”
记者:“还得麻烦你联系一下九组组长或者村主任。”刘书记:“当时九组的那个组长现在已经去世,中间换了一届,现在这届刚上任的小组组长,可能对这个事情还不太熟悉。更不巧的是村主任今天不在,可能开会去了,一时半会也回不来,要不我给你们他的的电话你们和他联系。”
记者拨通了读书村村主任的电话,但一直到响铃结束都无人接听。原本想通过刘书记联系到九组的组长或村主任,将纺渭路综合市场占用该村九组土地的事情详细了解,可从刘书记的话语中听得出来有点宛然拒之。疑惑的是:难道读书村九组不属于村里小组又或者九组是个特殊的小组?刘书记2009年就已在村委会任职了,现在已有10年了,不知是装作不知情还是压根对村里的事情本身就漠不关心呢?
次日一大早,记者再次来到读书村村委会,村主任仍然不在,只见书记在,刘书记说:“马上过年了,村上事情也比较多,好像是去街办开会了,昨天不是把电话给你了,你们没有联系?”
记者:“不是没有联系,是没联系上。”此时记者多次的要求刘书记帮忙联系村主任,刘书记说:“还是你们自己联系吧!我不便联系,再者村主任都不一定对这个事情了解,上一届的那个老村长对这个事情了解,你们去找上一届那个村长去,他知道详细情况。”
无奈记者离开村委会,去找这位老村长,经过打听这位老村长年事已高,而且已多年不在村委会任职,来到了老村长的家,没有见到人便再没有去打扰。
记者先到西安市国土局浐灞生态区国土资源局,表明来由,了解一下纺渭路综合市场的土地使用证和相关批复文件时。该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经过一番查阅告诉记者:“我们浐灞这边是新成立的一个区,这个地方以前是属于灞桥那边的,在系统内查询到显示是建设用地,可是自我们这边成立以来,我们没有关于这个地方的任何手续或文件或批复。如果你们想了解详细情况,你们可以去原归属单位去看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即使要征地也只能由政府来收并转换土地性质,把耕地转成工业或住宅用地,由国土部门登记,个人不能买卖和租用农耕地。
记者来到西安市灞桥街道办事处,将读书村村民对纺渭路综合市场占用读书村九组的土地“涉嫌违建”的情况向街道办反映,街道办办公室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们所说的情况我已做了记录,现在领导们都不在开会去了,等领导回来后我第一时间汇报。”
西安市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工作组及省委要求,在违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动真碰硬、雷霆攻坚。对违法建筑不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背景,都坚决依法依规拆除。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记者表示,办理临时市场,也需要发改委立项,土地部门审批和环保部门环评三项最起码的程序,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使用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并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给与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确定是未批先建,属于违章建筑,其违章建筑应由监管部门责令拆除。
不知道是对于违建这个话题是太敏感还是另有他因?读书村委会主任一直联系不上,而村支书却一直在前公关,面对记者两次的提问回答前后不一。而浐灞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态度却如此粗心,在没有拿出任何关于纺渭路综合市场的土地使用证和任何相关批复文件,却拿出一张卫星云图能说明什么?
截止发稿前,记者均未得到任何相关部门的回复。对此,本报将继续追踪调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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